专家吁转变救助观念 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
2013年02月01日21: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专家吁转变“救助”观念 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
中新网北海2月1日电(林静愉 李敏军)为省钱寄回家中,上百名农民工常年在广西北海露宿街头,他们出于找工作不便等原因拒绝当地救助管理站的救助。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政治学博士刘俊祥2月1日呼吁将普遍认为的“救助”观转变为“服务保障”观,应通过完善就业服务和加强劳动保障解决农民工露宿街头的问题。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农民进城务工,他们之中有趁农闲之际外出务工的人,也有因为失去土地而不得不外出务工的人。其中,相当一部分人靠打零工为生。
“我家里有3个小孩读书,一个人做事5个人吃饭,哪有钱租得起房子。”农民工张元武接受采访时说。张每晚睡在北海市北海大道与广东路口交界处的一段约百余米长的临街商铺过道上。在这里,还有近百名与张一样靠打零工过活的农民。简单的席子、陈旧的被褥,成了这些农民工驱寒避暑的栖身之所。
“零工是一种临时性、季节性的自主就业,是社会劳动的一种方式。”刘俊祥说,农民打零工是社会需要的产物和表现,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政府承认和鼓励的社会劳动方式。
近年来,中国多个城市出现农民工露宿街头的现象,这些农民工均以打零工谋生。2012年11月30日,河南开封杞县38岁农民工刘红卫猝死于郑州市立交桥下,引发外界对露宿农民工群体救助的广泛讨论。
北海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陈国军接受采访时说,与北海大道和广东路口交界处的露宿农民工一样,在北海市北京路水果市场附近也有一批露宿街头的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此前曾拒绝接受救助管理站出于关怀为其特意提供的免费住宿。“农民工认为呆在固定的地方,需要招零工的雇主找他们比较方便。如果换了场所,雇主找不到他们,他们也就不好找到工作。”
陈国军说,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办法,农民工不属于“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露宿农民工虽有流浪行为,但不乞讨,本身也有一定的劳动收入,其实不属于救助对象。
广西民族大学社会学教授黄骏认为,“供”与“需”的错位,是造成“救助部门要"救"而农民工拒"救"”的原因。他说,现阶段依靠救助站的单一方式对露宿农民工群体进行救助,难以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
“只有为他们创造正常的工作机会,确保他们的收入水平能够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露宿场景才会真正消失。”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学教授左鹏说。他建议政府将零散露宿农民工整合成一个行业组织,这样既能更全面接受市场用工信息,又在议价、维权时发出统一的声音,以更好地对接市场,维护自身权益。
刘俊祥指出,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扩展职能,将零散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纳入职责范围,完善就业服务保障体系。
刘俊祥并建议政府建立统一的零工劳务市场,引导零工和雇主双方到零工劳务市场上交易,同时在零工市场附近,建起收费低廉的农民工公寓,并提供长期有效的服务保障。另外,结合民政救助、卫生部门的疾病救治、社会公益组织构建多元化的服务保障机制。
广西民族大学行政法学副教授张春林表示,立法部门应及早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法律,将露宿农民工纳入法律救助的范畴。他说,社会救助涉及到个人权利保护以及公共资源合理利用的平衡。如何有效利用现有救助资源保障确实需要救助的人是现行立法所没有妥善处理好的问题。《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实施近10年,其所积累的实践应为相关立法的完善提供坚实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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