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崇左2月1日电(黄胜东)广西一男子借给朋友4万元,至约定还款期,对方拖赖拒绝还债。多次催债未果,该男子心急之下绑架欠债人,实施殴打,并逼迫其家人还款。广西崇左市天等县警方2月1日介绍,目前,这名糊涂的债权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黄某家住天等县小山乡小山村,两年前通过朋友赵某认识了家住天等县龙茗镇乔皮村的覃某,在赵某的担保下,黄某向覃某借了4万元做生意,并约定三个月后还钱。两年来,覃某多次催黄某还钱,但黄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迟还款,答应的还款期限一推再推。2013年春节就要到了,急需用钱的覃某再次催黄某及其担保人赵某还款,但仍拿不到钱,恼羞成怒的覃某决定采取“必要措施”。
2013年1月30日下午,覃某打电话给担保人赵某,让其叫黄某一起出来商量还款事宜,傍晚6时,双方在公路上相遇,覃某和一起前来的5个朋友将黄某和赵某拦下质问何时还钱,得到没有钱的答复后,覃某与其5个朋友强行将黄某和赵某用绳子捆绑起来,拖到附近一排平房屋檐下拳打脚踢,逼迫其给家人打电话送钱来还账。
接到黄某家人的报警后,天等县警方迅速做出营救方案,1月31日凌晨1时许,周旋了一个晚上之后,覃某约定在县汽车站“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当覃某到达现场时,被伏击守候在此的民警当场抓获,黄某和赵某随后被安全解救。犯罪嫌疑人覃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
天等县警方表示,遇有债务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切不可一时冲动采取过激行为,实施非法拘禁,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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