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给人留点尊严吧
媒体公布赵红霞正面照引争议
新华社:媒体就应当尊重赵红霞本人的意愿
家人声明:保留法律权利,适时追究法律责任
虽然
她在年轻时犯下了错误
她是敲诈勒索的嫌疑人
但是
她掀翻了11个贪官
她在一个月前被批捕
她现在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媒体评论
何必要见赵红霞?
寻找赵红霞真容,成为大众传媒和网友心照不宣的共谋。多个版本的赵红霞所谓真人照片广为流传,证实无一张为真。但人们还是乐此不疲,甚至有媒体暗示掌握真实照片,挑逗网友,秀出下限。
有人说,媒体有没有节操就看曝不曝赵红霞的照片。这话要加个前提,就是看案件审判是否需要曝光,如果不需要,媒体就应当尊重赵红霞本人的意愿。
不管真人如何,只要赵红霞的照片在传媒中出现,就会被娱乐化。而娱乐化,向来是传奇的死敌。据新华视点
媒体不该用娱乐心态消费赵红霞
近段时间,没有哪一个新闻人物能够抢过赵红霞的风头。作为不雅视频案中的女主角,她成为媒体追逐和网友调侃的焦点。
面对赵红霞充满好奇的媒体和公众,我想说一句,不要再消费赵红霞了。于公,这会转移反腐的视线,使反腐败娱乐化;于私,这会伤害到无辜的赵红霞家人,对赵红霞本人也是伤害。
我想看到的独家新闻,绝不是哪家媒体采访到了赵红霞及其家人,而是更多关于权钱交易贪赃枉法的细节。这才是关键信息,其他都是八卦佐料。据《中国青年报》
动态
赵红霞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申请
目前尚无警方的答复
从赵红霞辩护律师处获悉,赵红霞已于2012年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关押在重庆市某看守所。昨天,其辩护律师张智勇向记者介绍,他已经为赵红霞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申请,目前尚无警方的答复。
再次提出取保申请
张智勇律师介绍,赵红霞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代理此案的智豪律师事务所经过讨论后,已经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申请。目前该案尚未有其他进展。
据张律师介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赵红霞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的案情及证据现在掌握得并不完整,能不能定罪,如何量刑是案件以后的焦点。张律师说,“现在由于我们看不到全案的证据材料,故有些事实不清楚,也没有确定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
不雅视频一案是否构成“性贿赂”?
随着重庆“官员不雅视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有关“性贿赂”的话题再次被公众关注。
北京律师许昔龙认为,从报道的内容看,赵红霞是被老板利用的一个工具而已,老板是通过赵红霞的“性诱”来达自己的目的,对赵红霞来说,通过与目标上床并拍下视频是其工作,是一种“职务行为”。
据我国刑法规定,行贿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可是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行贿的手段仅限于“给予财物”,受贿罪惩处的方向是物质性利益,对于获取非物质利益问题,目前刑法并没有规定如何处理。最近出台的两高关于行贿罪的司法解释也按行贿金额来定刑期的,而“性”只是给目标带来一种感官的享受,不能与财物画等号,故赵红霞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行贿。
许律师介绍,“对于官员来说,仅仅接受这样的一种性服务,本身也不构成犯罪,可按相关党纪处分,但如果通过这样的事件,成为查处其贪腐问题的突破口,那另当别论。”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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