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邹警官拔枪逼停驾驶豪车的酒驾司机。 图为豪车司机下车接受交警处理。 金羊网
交警拔枪逼停酒驾合规定 涉案豪车很可能撞上执勤警员 警察生命受威胁时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日前,广州交警拔枪逼停酒驾司机的新闻,引起网友的热议。有网友提出自己的疑问:“此举是否符合警察枪支使用规定?是否过严"吓到了"酒驾者?”昨日,拔枪的民警邹sir还原了事发经过,并对有关疑点作出解释。交警部门表示,公安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威胁执勤民警生命安全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执勤民警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广州公安官方微博也发表评论称:“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拔枪阿sir: 拔枪对人还是第一次 昨日,广州交警部门就近日引起热议的交警拔枪逼停涉嫌酒驾的豪车司机的新闻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还现场采访了那位“拔枪阿sir”天河交警大队的邹警官。
“当时他意图非常明显”,回想起那一刻,邹警官说,当时涉案的保时捷司机已经在猛打方向盘,快速向左倒车准备掉头逆行逃跑,“往左打足了方向”,而此时邹警官的位置正好在车的左前方,“离车头只有三、四米”。
“如果继续掉头很有可能就撞上来了,”邹警官说当时的情况非常危急,来不及多想,几乎就在一瞬间,他拔出手枪,对司机命令道:“熄火、下车!”大声重复了几次后,司机听令下车,于是,邹警官收起手枪,整个过程连自己都不记得有多长时间,“估计也就几秒钟。”
“以往查车时也多次遇到过企图冲卡逃逸的情况”,邹警官坦承,一般都会把一只手扶在枪上,做好拔枪准备,“但是拔枪对人还是第一次。”由于受到拔枪事件的影响,邹警官也感受到了一定的压力,不愿再多谈与枪有关的话题。
市交警部门: 酒驾司机行为直接威胁民警安全 据交警部门介绍,1月31日凌晨2时许,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天河区珠江新城设点查车的过程中,一辆号牌为粤AP4×××小车见前方警察查车,于是在道路上高速倒车,欲掉头逃跑,形迹十分可疑。设置在查车点附近的执勤民警迅速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高某某不听从现场民警指挥,猛打方向盘欲加速逃离现场,该行为直接威胁到执勤民警的安全并有可能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为此,执勤民警按照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拔枪喝令驾驶人立即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实,驾驶人高某某的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1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高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市交警部门表示,在正常查车过程中,一般会设置查车岗、堵截岗等环节,即使有车试图逃逸冲卡,也会有堵截岗的民警设置路障、使用破胎装置(包括阻车路障、阻车钉等)进行堵截,能够有效地防止受检车辆司机突然驾车逃跑事件的发生。据了解,交警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个执法警种,枪械弹药都是必要的配备。执勤民警在执勤时会依法配枪,包括微型冲锋枪和手枪,“这里面可是有子弹的。”
昨日,广州公安的官方微博也表态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律师:该“出手”时还是要“出手” “这是正常的职务行为,符合规定”,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晓华说,酒驾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很严重”,警察在遇到逃逸抗法构成威胁的情况下拔枪是适宜的。
至于是否会出现所担心的警察职权滥用的情况?范晓华说,“不用担心”,因为枪支使用管理有严格的规定,“是有约束的。”
也有律师认为,行政执法应当权责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要学会使用国家赋予的执法手段,一方面不能使用超过法律权限的手段执法,另一方面也不能为了强调为人民服务而一味的执法软弱,该“出手”时还是要“出手”,国家公权力不是儿戏。
网友声音 支持拔枪
@奚悦之父:酒驾涉嫌危险驾驶,车辆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一旦逃逸具有不可预知的危害性。警察拔枪得当合法!
@夕阳下的灵动:交警拔枪,不仅能保障执法者本身的生命保障,而且能够震慑罪犯!所以,在拔枪权力不被滥用、恶用的情况下,我赞成广州交警拔枪!
反对拔枪
@南方梅雨:如果醉驾司机真的是喝多了,对警察拔枪浑然不知,照样逃逸,警察会不会开枪?他如果被打死了会不会死得很冤?(记者 李栋)
作者:李栋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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