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砀山一警车与搭载幼童三轮车相撞 肇事警车被疑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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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2月2日电(记者鲍晓菁)记者从安徽省砀山县公安局获悉,该县公安局一警车在出警过程中与一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车上1名大人和4名幼童不同程度受伤,而现场群众闻到肇事警车上有股酒味。警方称,肇事驾驶员系该县公安局辅警杨某某,现已被停职。事故原因及责任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介绍,1月27日下午4时30分,砀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刘享与驾驶人杨某某出警,警车靠道路右侧正常行驶,行至310国道陈马路口村时,与一辆由一名妇女驾驶的车上拉载4名幼童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刘享和杨某某迅速下车查看伤者伤情,连声呼叫“救人,赶快打120、110”,并会同围观村民将伤势较轻的幼童送至路北村卫生室救治。此时,该村许多村民赶来,刘享恐伤者亲属情绪激动而引发冲突,便安排杨某某离开现场筹钱给伤者治伤。经医检,5名伤者中有2人伤情不明显,2人分别额部、头部皮外伤缝合,1人小腿腓骨裂隙性不完全损伤。
事故发生后,砀山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责令驾驶人杨某某停职接受事故处理和纪律检查,并安排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和县局纪检督察部门抽调专人对事故进行查处和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对于群众反映事故警车内存有酒味的问题,经查,当日出警车辆为案件现场勘查车,常备甲醛、医用酒精等水剂,用于案件现场勘查特别是尸体检验,有人反映闻到车内有酒味,是因为车辆受到撞击甲醛或医用酒精泄漏。驾驶人及刘享均未饮酒。砀山县公安局表示,该县交通事故中队正在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将会公平公正处理该起交通事故。
作者:鲍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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