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时报
时报2月4日讯 山东一家投资担保公司总经理庄先生称,在其位于伟东新都的办公室里,济南某区一副处级干部杨某某竟然用锤子将其砸晕,后逃离现场。3日,本报以《上门打伤债主 副处级干部所为?》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警方已介入调查。4日,记者从警方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已确认打人者就是济南某区司法部门一副处级干部。
4日晚上,记者联系到庄先生时,他依然在省警官总医院进行治疗。他说,目前头很晕,光想睡觉,老想呕吐。他告诉记者,4日警方对其伤情做了司法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省警官总医院相关医护人员表示,经检查,初步诊断他是脑震荡、头皮裂伤,还需进一步观察。
该投资担保公司一名员工告诉记者,1日,杨某某和儿子一起来到公司,用锤子将总经理庄先生砸晕后,又走到会计室,向女会计索要其当初帮人抵押借款的房产证和协议。“当时女会计受到惊吓,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杨某某最后没有拿走房产证和协议。”他说,目前女会计已经回到德州老家。
4日下午,打伤人的济南某区司法部门副处级干部杨某某所在单位两名工作人员均告诉记者:“他今天没来单位,不知道去哪里了。”其中一位工作人员称,自己也听说了打人这件事,但对是否牵扯到该副处级干部以及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之后,记者拨打了该副处级干部办公电话以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
记者从警方相关知情人士处获悉,此事目前还在调查当中,但已确认,打人者确实是济南某区司法部门一副处级干部杨某某。据其透露,由于杨某某有自残行为,目前还在医院抢救治疗。
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表示,被打者需公安部门作伤情鉴定,如果是轻伤或重伤,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将触犯刑法,可以判有期徒刑或拘役。“届时公安机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其提出民事赔偿。”该律师称。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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