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通达集团欠100多万,工人们都等着拿钱过年。”昨日上午,自贡市农民工包工头颜丽郦和其他几个包工头,将自贡市通达明珠小区大门拦住,讨要拖欠了一年的工资。
包工头:没钱给农民工发工资
据颜丽郦介绍,2009年,富顺怀德建司承包了通达集团所属的通达明珠小区的建设。当年10月,他们几个包工头从富顺怀德建司手中,承包了通达明珠小区17、19栋的内墙装饰等工作。
2011年9月工程完工,并于月底通过验收。原本该验收后就付款的,但通达集团表示需要扣除一部分工程款做保证金,用来保证主体工程5年不出问题。只要时间一到,他们就可以将这部分保证金退还。
颜丽郦说,现在都过了一年多,通达集团还未将保证金退还。“他们不给我们钱,我们就不能给工人钱,工人也急到要钱回家。”颜丽郦表示,他们这几个包工头“被压了近100万元的工程款。”
通达集团:只扣留了部分保证金
“我们确实有一部分钱没给,是用来当保证金的。留存5%的保证金,这是建设部明文规定了的。”通达集团副总罗晓林说,实际上他们留下当保证金的部分根本不足5%。
随后,她拿出一份与其中一名包工头的工程结算书。记者看到,该包工头的工程款为600多万元,实际付给598万余元,欠款9万4千多元。“你看嘛,600多万元按规定应扣30多万。我们还将本应扣的一部分钱都给了的。”
“这一部分钱,只要在保证期内工程不出问题,时间一到,我们就会给他们。”罗晓林说。
律师说法:有质保专项规定
通达集团收取保证金是否合理?昨日,记者采访了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他表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第3条、第6条、第7条均规定,全部或部份使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百分之五左右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参照执行。所以,通达集团收取5%的保证金、在达到保证期后归还的做法是合理的。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梁鹏 实习生 王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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