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桥小学门口驾车撞人群案宣判,事故致1死4伤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西城区厂桥小学门前附近,家长驾车冲入人群致1死4伤案已有判决结果。记者昨天获悉,法院对厂桥小学门口交通肇事案嫌疑人张某当庭宣判,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
9月17日下午,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厂桥小学门前的人行便道上,驾驶北京现代吉普车接孩子的女司机张某因操作不当,驾车冲入人群,致多名被害人被撞倒,造成1死多伤。
家长接女儿 校门口肇事
后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为事故全部责任。据了解,张某,女,34岁,为北京市居民。她回忆,2012年9月17日15时许,她开车到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的厂桥小学准备接女儿放学回家,到了之后,把车停在了厂桥小学门口西侧的行人便道上。当时便道上都是正在接孩子下学的家长,还有好多学生,大概有二三十人。
之后大概等了十几分钟,女儿从厂桥小学出来上了车,坐在车后排位置,张某将车打着,并把手刹松开,但松开手刹后感觉座椅很不舒服,于是,她弯下腰想把座椅的位置调一下。
此时,张某发现因为车停在一个下坡的位置并开始溜车,而车前是人群,张某一时慌神了,想踩刹车,急忙把两只脚都往前伸,没想到,慌乱之中她的脚踩中了油门,汽车失控了,没有停下来反而冲向了人群。
肇事家长获刑2年
据了解,交通事故发生后,学校门前的多名群众、学生被撞伤,一名男学生不治身亡。
经审理,此案当庭宣判,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司法机关借此提醒市民,为了孩子及他人的安全,请勿在学校等人员密集地随便停车。同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注意保持头脑清醒,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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