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女被关太平间”追踪
南都讯 记者王世宇 昨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陈庆霞事件调查组披露了案件的调查结果,已有4名责任人被追责。
信访办原主任等三人被免职调查
伊春市调查组认定:带岭公安分局原局长杨华和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魏连祥对陈庆霞上访问题的起因负有领导责任。带岭区现任工会主席、信访办原主任杨海峰对陈庆霞孩子走失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对事件责任人初步处理情况如下:对魏连祥免职,立案调查;对伊春市公安局法制办副主任杨久敏免职,立案调查;对杨海峰免职,立案调查;原带岭公安分局局长杨华因另案已被“双开”和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未依法中止其丈夫的劳教”
根据调查组披露的案情,陈庆霞长期上访的起因缘于其丈夫宋立升于2003年因故意毁坏非典检查站设施,被执行劳动教养1年零9个月。2003年6月30日,陈庆霞到伊春市信访办上访,以宋立升有精神病为由要求取消劳动教养。2003年7月2日,专业医疗机构对宋做出延迟性心因性反应,限定责任能力的医疗鉴定。
南都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这份司法鉴定的结论,与陈庆霞的主张一致,他的丈夫因此得以所外执行。但陈庆霞认为,这份鉴定因没有鉴定人签名、盖章,没有文序号,系伪造,要求复鉴。也正因此,她仍不断信访。
调查组透露的最新信息是,陈庆霞曾到法院起诉。伊春区法院于2003年11月2日作出撤销宋立升劳动教养的判决,但带岭区公安分局仍然对宋立升实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致使对宋立升的劳动教养没有及时中止。
“接访人员处置不当致其子走失”
调查组称,关于陈庆霞反映2007年4月她在北京被截访时孩子走失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带岭区的接访人员处置不当,没有将其孩子一同接回,致使孩子走失。鉴于有关执法部门存在执法过错,带岭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启动国家赔偿。对陈庆霞的生活照料和治病问题,带岭区政府将继续负责,并继续承担其丈夫在精神病院的治疗费用。鉴于陈庆霞已没有住房,带岭区继续给她提供住房。伊春市和带岭区将继续加大对陈庆霞走失的儿子宋吉德的寻找力度。
“陈庆霞下肢瘫痪系陈旧伤复发”
关于陈庆霞反映其在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被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期间被打致残问题,调查组称,经过核实,没有证据证实陈庆霞受到过体罚和虐待。陈庆霞曾于1990年10月17日骑自行车穿越公路时被摩托车撞倒,致使其腰部受伤。1991年9月经省司法鉴定为“胸12腰椎压缩性骨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现下肢瘫痪的原因经哈医大诊断系腰伤复发所致,经多次治疗没有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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