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文才 通讯员/陈牧云 丁新林)“我把女儿的器官捐献给别人,这些器官在别人身上生长,就像我的女儿永远活着,永远不会离开……”母亲陈珍(化名)强忍悲痛,表示自愿将小女儿的器官无偿捐献。这是近日发生在高州市人民医院的一幕。
19日下午,笔者致电中大附属一院杨教授获悉:陈珍小女儿的肝、肾及眼角膜已分别移植给急需受体,其中肝脏送去了天津,两个肾脏和1对眼角膜在该医院进行移植。据初步估计,可让3人重获新生、两人重见光明。
家在高州市大井镇的陈珍回忆,2月11日下午约4时,3岁的大女儿吵着要吃面包和蛋糕,夫妻两人便带着两个女儿,开一辆女装摩托车前往集市购买。就在返回离家约100米处,一场惨烈的车祸不幸发生:丈夫和小女儿被撞昏迷,陈珍和大女儿也受了伤。
陈珍的丈夫和小女儿被火速送往高州市人民医院,经医生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婴儿还有多处颅骨骨折。经该院神经外科和重症监护室联合抢救,陈珍的丈夫成功施行了手术,但小女儿却再也没能苏醒过来。经过6个昼夜的抢救,婴儿的生命迹象一天天消失殆尽。
2月17日,在省红十字会的见证下,经中大附属一院专家会诊,判定患儿处于脑死亡状态,达到器官捐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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