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对菲律宾所提类似仲裁从未应诉过
2013年02月21日15: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菲将中菲南海争议提请国际仲裁违背双方有关共识]
中新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 贾天勇)菲律宾外交部1月22日发表声明称,已就中菲南海争议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请国际仲裁。此间有专家表示,此举违背双方有关共识。中国希望有一个和平的环境,一直主张通过谈判来解决争端。菲律宾通过国际仲裁解决领土争端的意图不能得逞。
菲律宾在提请仲裁的说明中要求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强制仲裁程序解决中菲南海争端。国际法专家、中国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吴慧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指出,菲律宾的意图是想把两国争端“包装”成通过强制仲裁能解决的一个问题,但实际上菲律宾不能得逞。因为现在中菲之间海洋争端的核心是岛屿归属和海域划界问题,《公约》第十五部分中明确规定:两国争端如果涉及大陆或岛屿领土主权的,是可以不强制仲裁的。
中国早在2006年8月25日就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一份书面声明。声明特别指出,中国对《公约》第298条第一款所列举的任何争端,即涉及领土主权、海洋划界、军事活动之类的争端,中国不接受《公约》第十五部分第三节(297条、298条、299条)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
吴慧说,《公约》中规定所有缔约国都要用和平方法解决争端,如果发生争端,当事国之间应该迅速交换意见,沟通谈判。中国一直主张跟菲律宾谈判,这个对话过程还没有走完,菲律宾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单方面行动,这对中国—东盟关系以及制定《南海行为准则》都造成了恶劣影响。
中国外交部边界与海洋司副司长欧阳玉靖20日在北京表示,中菲双方在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方面是存在共识的。菲方提起仲裁违背双方有关共识,同时也违背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关于“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的原则和精神,严重破坏了中国和东盟国家关于启动“南海行为准则”磋商的气氛,为各方启动磋商进程设置了新的障碍。
专家一致表示,中国对此类仲裁从未应诉过。中国希望有一个和平的环境,一直主张谈判来解决问题。菲律宾应该积极回应中方主张,回到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正确轨道上来。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20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菲律宾和中国都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签署国,在全面认真落实《宣言》上是有承诺的。我们不赞成菲律宾外交部提起国际仲裁的做法,并已明确表达了反对的立场。中方主张,目前得到本地区大部分国家支持的对话框架应予坚持。中方将继续为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做出努力,并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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