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杨文彦)今日,记者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有意者可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传真:010-687928
相关消息:【公共厕所卫生标准拟对臭味等级、苍蝇数量作出限制】卫生部21日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公厕臭味强度分为四个等级,要求附属式公厕臭味强度为1级,每平米苍蝇数小于等于1只;独立式公厕臭味强度小于等于2级,每平米苍蝇数小于等于3只。(记者胡浩)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