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央视报道,面对多个地方出现饮用水危机,甚至个别地区出现癌症村等严重的健康和社会问题,环保部发布《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央视《新闻1+1》昨天播出专题节目,解读报告中相关数据,直面我国地下水水质的严峻形势。
根据日前发布的《环保部环境风险调控“十二五”规划》,2008至2011年,环境保护部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568起,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287起,占突发环境事件的51%。然而相比突发事件,日积月累的化学品污染却像慢性病,造成更大危害。规划强调,“近年来,我国有一些河流、湖泊、近海水域以及野生动物和人体中已检测出多种化学物质,局部地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内分泌干扰物质浓度高于国际水平,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造成多起急性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多个地方出现饮用水危机。”
根据国土资源部调查,在2000年至2002年,有超过60%的地下水资源属于1至3类的标准。2009年,水质4类和5类的已占到了73.8%,而到2011年,全国城市55%的地下水是较差至极差的水质。
十年间,地下水水质发生明显恶化,除了自然原因,更多来自人为因素。此前,网友爆料称:“山东潍坊市许多化工厂、酒精厂、造纸厂企业,将污水压到地下1000多米的水层,直接污染地下水。”对此,山东省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谢振溪回应,环保部门在12日至17日排查了715家企业,暗访组先后对六家重点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其中一家颜料厂在停产时存有大量未处理的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没有运行,造成企业所处区域地表污染。
对于如何依靠监管治污,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认为,像这样偷偷地排污,应靠行政部门、执法部门去查。
王灿发分析了污染查处的难度,“要真正查也不难,一个是根据这个企业它的工艺设计,生产多少产品会用多少水,排放的废水是多少,然后它排到哪儿去了。再一个就是,凡是这样的废水,它如果有污水处理厂,就要用料,就可查看它用药品记录、它的排放水去向,这应该是很容易查的。”
王灿发认为,污染排查困难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之一是环保部门根本就不想真正去查,因为要是查出来,环保部门是有监管失职责任的,所以能不能下决心去查是一个问题。
王灿发认为,关键仍需从法律上进行监管。我国深层地下水的排污并无明确规范,《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利用深井、渗坑、溶洞等来排放污水,回灌水要达到标准才能够进行回灌,通过这些措施来防止地下水污染。然而并未规定禁止深井灌注,也没有规定对深井灌注采取什么措施。
此外,应加强日常监督,国家污染防治的法律基本都有一条,对于徇私舞弊、渎职的行为,轻的给予处分,重的要追究刑责。环保部等部门曾联合发过《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办法》,另外刑法也有环境监管失职罪,如由于失职造成重大污染事故,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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