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新区未来有望全境建自由港区
2013年02月22日21: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浙江舟山新区未来有望全境建自由港区]
中新社杭州2月22日电(江耘 吴佳蔚)浙江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情况通报会22日在杭州举行。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中国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介绍,未来新区有望全境建成类似新加坡、香港的自由港区。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时隔一年多,2013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复了舟山群岛新区的发展规划。至此,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正式有了明确的发展规划。
郑新立是参与新区规划编制的专家之一,他表示,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中创新点、亮点很多,最突出的亮点是在规划中明确提出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园区,研究建设舟山自由港区,打造国际物流生物岛和构建陆海统筹的基础设施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内地建立了与自由贸易园区类似的六类特殊经济园区,尽管这些海关特殊监管区都具有自由贸易园区的某些特征,但目前尚无与自由贸易园区完全对应的园区。
据郑新立介绍,自由贸易园区与传统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相比具有本质上的不同,显著的特征是实行境内关外的管理制度,在区域内免除关税、增值税,可减免流通税,通关速度和便利程度大大提高。
“舟山建设自由贸易园区有着其它地区不具备的有利条件,第一是监管方便,第二个辐射很广,第三是功能特殊,第四个风险最低。”郑新立表示,这些优势正是国务院选择舟山群岛新区作为建设自由港区的原因之一。
郑新立还介绍,建设自由贸易园区首先要加快综合保税区的建设。2012年,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也正式获批建立,作为浙江省的首个综合保税区,已有30家企业在综保区注册成立,总投资达到了2.26亿元人民币。
郑新立所说的中远期蓝图则是争取将舟山全境建立类似新加坡、香港的自由港区。在建设舟山自由贸易园区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新加坡、香港的自由港经验,最终在舟山群岛新区全境实施自由港的政策,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成为中国长三角地区和长江领域的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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