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军校、当军官、做公务员……这些事情在51岁的刁友前口中显得易如反掌。正是因为轻信了刁友前的话,季某等6人为了能给自己孩子找个好出路,先后被其骗去人民币140万元。近日,刁友前因诈骗罪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吹嘘
2008年10月,季某来北京出差时通过朋友认识了刁友前,一同吃饭时,刁友前吹嘘说自己在部队有很多关系,手里有进部队院校的内招指标,只要肯花钱,就能托关系把适龄青年送进军校。当时季某的儿子刚参加完高考,成绩离一本线差一分,只上了二本院校。季某随即把儿子的情况告诉刁友前,对方保证说只要季某拿出35万元的办事费用,就能保证其儿子上军校。为了让自己的话更加可信,刁友前甚至说出了军校名字二炮工程指挥学院,并保证当年年底前就能入校。
假证
次日,季某再次找刁友前确认时,对方从包里掏出两个军官证复印件和军需卡给季某看,说这两孩子就是他刚刚给办进军校的。刁友前声称办这事走的是正式的“士兵提干保送军校读本科”的路子,孩子入学时就是正式军人,毕业出来后就是正排或者副连职军官,是正规的学历教育大学本科。
打款
听对方说得头头是道,季某便信以为真,向其账户中打了10万元,随即回到老家等消息。在此期间,刁友前多次打电话汇报事情的进展,2009年3月,刁友前声称事已办好,孩子的入学信息可在网上查询,要求季某支付剩余的25万元。2009年6月中旬,迟迟等不来入学通知的季某找到刁友前,表示如果无法办成就退钱,对方满口答应,然而自那以后,刁友前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直到此时,季某才意识到受骗。
而在季某为儿子办理进军校期间,季某的朋友得知其“有门道”,也纷纷找刁友前办事,季某等6个家长一共给了刁友前人民币共计140万元,但没有一个孩子被办进军校。
狡辩
面对家长们的指责,刁友前显得很委屈,“他们给我的钱我也给办事的人了,我是被他们骗了。”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刁友前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还需退还从几名被害人处骗得的款项。收到判决后,刁友前提起上诉,刁友前认为自己的行为性质是民事纠纷而不构成犯罪。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刁友前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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