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铜川市王益区一名法官;他,是这名法官曾审理的一起经济纠纷案的原告代理人,赢了官司并得以执行。然而此后,他却和这名法官陷入长达6年的经济纠纷而不能解决。最终,他的儿子在法官家点燃了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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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判决,在法官家纵火
2月20日上午,64岁的赵安方来到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刑警大队,拿到了儿子的死亡证明书,证明书上面写着:赵治东,男,32岁。案件性质是“故意杀人”,死亡原因为“自杀”。
他有些发蒙,按照公安局的这种说法,儿子是去杀人的,结果没杀了别人,却自杀了?他很难理解这种逻辑。
事情还得从2月7日的一起纵火案说起。
2月7日(腊月二十七)下午4时许,铜川市印台区发改局家属楼二楼201室发生火灾,并引发爆炸,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死者名叫赵治东,而3名伤者中有一名是铜川市王益区法院黄堡法庭审判员崔文朝,还有他妻子高某和妻弟。而爆炸地点就是法官崔文朝的家。
2月8日,铜川市政府门户网上刊登的消息称,经初步侦查证实,这是一起报复纵火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治东因对王益区法院法官崔文朝判决的一起经济案件不服,于2月7日下午伙同犯罪嫌疑人党某,携带汽油10升,驾驶一辆面包车到受害人崔文朝家中,向受害人崔文朝索要8万元人民币,与崔文朝发生争执。赵治东扬言如果不给钱,就与崔文朝同归于尽,赵治东随即将随身携带的汽油泼向受害人家中及受害人崔文朝、高某(崔文朝妻子,系印台区发改局干部)、高某某(崔文朝妻弟)身上,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汽油,堵住房门,致受害人家中着火爆炸,犯罪嫌疑人赵治东被当场烧死,崔文朝、高某、高某某全身多处烧伤。犯罪嫌疑人党某逃跑,于当晚在家中被抓获。
这条消息中的几个字眼很快引起了关注,一是崔文朝的法官身份,二是“经济案件判决不服”,一时议论纷纷:犯罪嫌疑人赵治东对什么经济案件的判决不服?他为什么会向法官讨要8万元?这位法官在其中有无过错?到底是什么样的仇恨导致他携汽油到法官家中纵火?
纵火者父亲
交给崔法官8万元他只还了31500元
赵治东的父亲赵安方,向记者详细讲述了自己和崔文朝的经济纠纷:自己和崔文朝的相识源于一场官司。
2004年11月17日,原告铜川市矸石熟料厂以被告铜川市王益区文明采石场违反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1月22日立案,由黄堡法庭审理。诉讼时,赵安方系原告方代理人,身份系原告厂的职工。当时,承办该案的就是黄堡法庭法官崔文朝。
经审理,王益区法院于2005年9月8日作出民事判决: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被告因违约应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153985.18元。双方没有上诉,该案审理完毕,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于2006年4月向王益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将被执行人所有的一套碎石设备查封。经评估,于2006年7月11日以122100元被赵安方竞买取得。
随后,赵安方以13万元的价格将该设备卖给了一位西安人,但由于与当地村集体、村民有经济纠纷,无法将该设备拉走,便找审理案件时认识的崔文朝一同到黄堡镇文明塬村帮忙。西安人当场将买设备的13万元交给了赵安方。因为欠村民的工钱,村民不让拉设备。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钱财的安全,经协商,赵安方将8万元交给崔文朝,让他坐西安买主的车离开,另外5万元赵安方用以给村民们开工资。
几天后,赵安方在黄堡法庭找到了崔文朝,讨要交给他的8万元钱,但崔只给了他31500元。赵安方问其他钱呢?崔文朝说有3.2万元被当地村民拿走了。赵安方非常生气,崔文朝辩解说,这些人拦住他,如果他不给钱,人家就不让他走。“那么剩下的钱呢?不是还有16500元吗?”赵安方又问。崔文朝说,还付了2000元的吊车费,另外14500元自己挪用了。
从此,赵安方走上了向这位法官追讨欠款之路。“这6年来,我为这件事光铜川市中院就跑了不下50趟。”赵安方说。
2010年5月13日,赵安方书面向王益区法院反映:2005年5月10日,赵安方交给崔文朝诉讼费5250元,崔打了收条,2005年9月21日却交给赵一张1000元的法院诉讼费发票,其余4250元经多次催要一直未给;2007年2月16日,在文明塬村变卖处理石渣机时,赵安方交给崔文朝现金8万元,崔自作主张给了他人3.4万元,后交给赵3.15万元,合计6.55万元,剩余的1.45万元没给。在2008年到2009年间,崔文朝分七到八次付给6500元,剩余8000元没给。
赵安方提出两项要求:第一,崔文朝归还自己挪用的诉讼费4250元、归还石渣机款8000元,计12250元;第二,追究崔文朝自作主张、私自付给村民现金32000元的责任。王益区法院领导将赵安方反映的问题交给纪检组组长李茂胜调查处理。赵安方说,协商过程中,崔文朝答应想办法归还付给村民的32000元,赵安方也表示:如果崔文朝把这32000元还给他,其挪用的4250元诉讼费可以不要。2010年10月18日,双方达成协议,由崔文朝于当年12月底付给赵安方石渣机款8000元,崔文朝履行了这项承诺。
按照赵安方的说法,截至目前,崔文朝还欠着他36250元。进入2011年之后,赵安方又多次找崔文朝,找王益区法院、铜川市中院,但事情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悲剧发生
儿子提着油壶去了法官家
前不久,赵安方再次与崔文朝约定:欠的3万多块钱只还2万元就算了,赵称崔文朝答应了。双方说好今年1月20日晚6时见面还钱,那一天,赵安方在见面地点等到晚上8时,不见崔文朝,电话也打不通,弄得儿子赵治东很不满。赵治东说:“爸,人家好像在耍你玩。”
被儿子这样说,赵安方有些伤心,也生气,让儿子少掺和自己的事。而赵治东还是掺和进去了。据说,他曾经找到黄堡法庭,见过崔文朝,回来后和父亲说,崔文朝让他别掺和这事,但答应还钱。
今年2月7日上午,赵安方再次找到了黄堡法庭,没见到崔文朝。但后来接到崔文朝电话,崔答应中午1时给赵安方送钱,但时间到了,赵安方没有等到崔文朝。中午1时35分,赵安方接到儿子的电话,说他准备去找崔文朝要钱。
3个多小时后,警方找到了赵安方让他协助调查。当时他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到次日凌晨3时多才让他离开。直到2月8日上午8时许,印台公安分局民警才告诉他,“你儿子已死了,烧死的。”
几日的采访中,赵安方一再说:“我找了法院那么多次,法院的领导也一直说要处理,如果法院早处理的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我没了儿子,崔文朝他们三人被烧伤,而党某也遭了无妄之灾,被烧伤不算,还被关了进去。”
火灾之前,崔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赵治东已去世,没法诉说;而另一名嫌疑人党某的家人婉拒了记者的采访。不过,据一名曾去看守所见过党某的法律工作者介绍,党某告诉他,2月7日,他开着面包车到老区买年货,接到赵治东的电话,说有个事让他帮忙。他答应了,见到赵治东时赵手里提着一个不大的油壶。他们一起吃了饭,然后把车停在印台区发改局家属楼旁边,一起进了院子。赵治东提着油壶,党某也没想到问赵治东提油壶干什么。
到了崔家敲门,崔文朝的妻子开了门,让他们进去坐,态度很好,还给倒了水。问他们什么事?赵治东说找崔文朝,而崔出门办事了。赵治东就等着,中间崔妻给他们续了几次水,还叫来了自己的弟弟,4个人坐着闲聊。
后来崔文朝回来了,话题正式开始。据党某说,他当时坐得比较远,听得不是很清楚,隐隐约约听见赵治东问钱怎么办,崔文朝打了几个电话弄钱,让别人给他把钱送来,但好像都没有弄到。赵治东有点生气,就和崔文朝吵了起来。这时候党某就上厕所了,出来时,看见赵治东和崔的妻弟扭打在一起,他还没弄清怎么回事,房子里就突然起火了,他冲进一间卧室从窗户跳了出去。
党某同时向该法律工作者补充说,他曾听到崔文朝的妻子对崔文朝说,你有钱就赶快给人家吧,你看人家提着汽油还是柴油。
据悉,党某目前因“涉嫌伙同他人故意杀人”已被刑拘。
法院解释
经济纠纷是当事法官个人行为
事故发生后,王益区人民法院向王益区委递交了一份《关于“2·7”事件相关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经了解,事件的起因是崔文朝和赵治东的父亲赵安方之间因债权债务争议,与法院审理案件和执行案件没有关系。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领导则说,目前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当事法官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他同样强调,崔文朝与赵治东之间的纠纷,是崔文朝的个人行为。对于这个说法,赵安方并不认同。他说,单单我们经济纠纷里的4250元诉讼费,就不能说与案件审理和执行无关。
王益区法院递交给区委的报告中显示,据崔文朝说,2007年2月16日,赵安方将5.8万元交给他帮忙带走,崔文朝离开后,付某持赵安方的“欠条”找到崔文朝,要求崔付给他1万元钱,崔文朝就给了付某1万元。剩下的4.8万元交给赵安方,事后,赵安方不承认付某所拿的“欠条”是他自己书写,要求崔文朝给他1万元,双方发生争议。
王益区法院认为,崔文朝和赵安方之间经济往来债权债务情况已经处理完毕。他们的依据是,2010年10月18日,崔文朝和赵安方曾达成过一个协议:到2010年12月底前,崔文朝付给赵安方人民币8000元,此事结束。而崔文朝做到了,双方也都签了字。
赵安方对于王益区法院的这种说法不认可,他说,崔文朝还欠着他36250元,后来他也为此多次找过法院。王益区法院数名领导证实赵安方来找过很多次,该院纪检组长李茂胜也找崔文朝问过,但崔文朝说,那是他和赵安方之间的事,他会处理好。
据悉,崔文朝等3人因伤情较重已转入西京医院治疗。据一位前往西京医院看望过崔文朝的同事说,崔文朝包扎得很严实,头部只露着嘴和眼睛。王益区法院暂借给崔文朝5万元治疗费。
铜川“2·7”故意纵火案引起了各界的关注,而这个案子留下的后遗症也让人触目惊心。一堆错综复杂的经济纠纷,催生了一把“无名火”,顷刻之间将4个家庭推向痛苦的深渊:赵家失去了儿子,崔家夫妇受伤,崔文朝的妻弟高某烧伤最严重,而党某被刑拘。
本报记者薛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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