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因地震损失逾27亿元
2013年02月26日19: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2012年新疆因地震损失逾27亿元]
中新社乌鲁木齐2月26日电(记者 孙亭文)新疆是中国大陆地震最多的省区之一,在过去的2012年共发生了11次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致使当地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7.2亿元人民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26日在此间举行。《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行。
《办法》共九章五十条,对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强化了抗震设防要求在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作用,突出了对监测预报工作的统筹发展,落实了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应急预案制定的主体,强调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新疆境内可分为五个地震带,各地震带的活动水平各不相同,其中南天山地震带、北天山地震带和(帕米尔)西昆仑地震带活动水平较高,阿尔泰地震带的地震活动水平介于上述三带与阿尔金地震带之间。
记者从新疆地震局获悉,2012年全年新疆境内共发生1级以上地震5237次,其中,4.0~4.9级地震32次、5.0~5.9级地震7次、6.0~6.9级地震3次。
作者:孙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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