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越边境走私团伙受审 偷逃税款逾3.6亿
2013年02月26日21: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广西中越边境走私团伙受审 偷逃税款逾3.6亿]
中新社南宁2月26日电(记者 林浩)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26日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走私案,受审的14人走私团伙被控走私橡胶、烟片胶等物品4万多吨,偷逃税款逾3.6亿元人民币,该案是中国海关总署督办案件。
据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月至11月,邓发东为牟取非法利益,与沈财、陈基洪(二人均另案处理)等12名“股东”组成团伙,将国内买家在国外订购的橡胶从越南偷运入境,从中收取“保费”。该团伙也从越南购买橡胶偷运入境,伺机卖出以赚取差价。
作案过程中,张朝光等人负责在越南订购橡胶及理货,冯道春等“六条槽”(即六条线)的船主与国内买家在中越界河进行货物交接,并组织工人运输到岸。邓发东团伙接着安排黄忠贵等人将橡胶运至国内指定收货地点,在途中雇请被告人郑互传等人进行看路控车,事后又以公司名义参与拍卖海关查扣的橡胶,以掩饰橡胶走私活动。
张志明、吴兰斗明知邓发东团伙从事走私,仍从国外购买橡胶后交由邓发东偷运入境,张志明还为邓发东提供仓库装运橡胶。
经查,邓发东团伙参与走私橡胶43769.08吨,偷逃税款3.6亿元。检方认为,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该团伙成员的刑事责任。
因该案涉及的被告人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而且案情复杂、证据较多,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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