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樊荣荣 王亮 记者 贾晓宁)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是夫妻之间,一方因为生活困难把另一方告上法庭的情况并不多。而家住秦淮区的张女士(化名),最近就把老公王先生(化名)告上法庭,向其索要“扶养费”。
张女士今年49岁,与56岁的王先生是半路夫妻,王先生是残疾人。本来两口子结婚后感情不错,但是两人的日子过得有点拮据,都靠领低保生活。去年,王先生正式退休,领到了退休金,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每月有了2000元左右的稳定收入。于是,原来王先生和张女士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就被取消了。张女士没了固定收入,不出去打零工,就只能伸手跟王先生要钱。于是,两人之间产生一些矛盾。随后,王先生和张女士租住的房屋要拆迁,但是张女士不肯搬离老房子,不管王先生怎么劝也没用。于是王先生就独自一人到外面租房子居住了,而期间王先生得了一场大病,由于夫妻之间赌气,张女士也没有照顾过王先生,让王先生心里很难接受。之后,王先生就彻底断绝了和妻子的经济往来,不给妻子一分钱。
但是去年8月,张女士在外打工时,意外摔断了一条腿。卧病在床,彻底失去了劳动能力。摔伤之后,王先生依旧对妻子不闻不问,也不给妻子一分钱。这下,张女士走投无路,向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把王先生告上法庭,索要每个月“扶养费”1000元。由于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且张女士确实因为断腿丧失了劳动能力,最终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王先生在张女士养伤期间,每月支付扶养费300元。
王先生本来对这样的判决还有意见,后法援律师陪张女士一起,找到王先生谈心,跟他表明,既然夫妻不想离婚,那么钱不是最重要的,关键还是要真心地互相扶助,把日子过好。经过劝解,夫妻俩和好,王先生表示只要张女士愿意和他一起生活,除了钱之外,他会尽力照顾好张女士,不再把以前的事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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