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董先生向商报记者报料称,三亚市凤凰镇凤凰村在某项目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责任田被当作集体土地同意划分,且该得到补偿款的村民被强制不给钱。记者前往调查,该村委会书记称,协调不成需走司法程序。
集体讨论的分配方案被擅自撕毁
董先生告诉记者,某项目共发放800多万的补偿款。而这些补偿款,同一个村的村民竟然存在同等条件有人分不到钱的情况。董先生介绍,1月2日,三亚市凤凰镇凤凰村的三个队的干部、村民议事代表、村委会干部及部分村民共30多人,召开村民大会共同商讨某项目征地补偿款分配事宜。当日便出台了一个分配方案,全体与会人员均认同该方案,签了字。但过了几日,大家共同研究的方案被凤凰村一队会计撕碎,随后出具了新的分配名单,将原本可以得到补偿款的50多人均踢出了名单。
2月25日下午16时许,记者来到三亚市凤凰镇凤凰村一队队长符文玉家中了解情况。该队长正坐在院子里喝茶,称什么都不知道,没时间。记者询问原定方案是否被毁掉,是否出现同等条件下有人得到补偿而有人未得的情况,该队长随即发火,破口大骂。
记者了解到,在村民大会集体讨论的分配方案中,详细规定了外嫁女、入赘男、过世老人等是否列入分配人数等。但最终实施的分配却没有按照集体讨论生效的方案执行,“9个人自己私下里重新定了分配方案,将村民集体决定的方案撕了。”
三组村民符福莉称,她在村里未婚生育一个孩子,已经15年了,孩子也上了本村的户口,原本也应属于分配名额中却被踢出来。符福莉找到三组组长问其不预分配的理由,该组长称只要符福莉拿出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就分给她补偿款。符福莉表示,“这不是故意刁难我吗?”
该村一组村民符福珍也没分到补偿款,她介绍,她老公入赘已经十多年了。符福珍称,就算老公孩子分不到钱,自己也应该分到。
村委会书记称征地款各小组自行分配
26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在凤凰镇桶中村委会向村书记董某了解情况。该书记介绍,某项目共征得凤凰村土地54亩,征地补偿款800多万元。该村三个队人口共计约1100多人。补偿款分配方案是有村委会成员、三小组成员9人及村民代表共同商讨的,后因有意见差异,原本的方案被撕毁是事实。
董书记称,征地补偿款是下放到各小组,由各小组自行分配的。村委会只负责协调、协商分配方案,没有实际的分配权。“在某项目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中,没有分配到的村民我们也同三个组干部进行协商,村委会认为反映情况的村民符合分配标准,但他们不听。”
据董书记介绍,就凤凰村一组,本应分到而没有分到的人数就有50多人,三个组类似情况共计100多人。董书记表示,如果协调不成,村民可以走司法程序,之前也出现过类似案例。
责任田被当集体土地分配补偿款?
报料人董先生向记者介绍,在此次征得的54亩土地中,有一部分为责任田。据三亚市国土局土地科黄科长介绍,根据省里的规定,村民承包责任田的征地补偿款应当按照不少于70%的比例进行支付。黄科长称,责任田的征地补偿款要与村集体土地分开分配,且必须按照规定发放到个人。
而责任田一事却未得到桶中村董书记和吕主任的认同。吕主任称原本该地块是责任田,但1996年重新划分土地时没有将该地当作责任田划分,现在属于村集体土地。董先生称,该地块确实是责任田,一直没有取消过,由于分到的责任田有点远,村民种了几年便不种了。后来由原来的组长将整个地块承包给别人种植芒果和槟榔。记者在与该村村民的攀谈中了解到,该地块部分土地一直是责任田且从未取消过。
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聂友峰律师表示,若村民大会研究决定确定了分配方案却没有被执行产生的分配不均的纠纷,可以由个人向法院对村小组进行起诉。(驻三亚记者刘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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