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干部帮企业逃避63万保障金 称女友催着买房
2013年02月28日02:4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淑玲
原标题 [残联干部帮企业逃避63万保障金]
本报讯(记者张淑玲)任何单位按规定都应安置残疾人就业,对于不能按比例安置的,应该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本是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规定,却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记者昨日获悉,被告人洪某帮助企业逃缴税款犯了滥用职权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刚满30岁的洪某是个研究生,案发前在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主要负责审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工作非常清闲,但收入不高。女友一天天催着买房,洪某就想着怎么多捞些外快。
2011年2月份在审核房山区一企业提交的残疾人员手续时,洪某认为自己的机会来了。他发现这家单位提供的残疾证没有原件,随即通知他们的工作人员提交原件。第二天,企业工作人员赶来提交了这些原件,但在审核这些原件的过程中,一张一万元的购物卡从中掉出。工作人员使了个眼色,洪某也没说什么,让他回去等通知了。
事后,洪某发现,这些残疾人证都是假的,企业根本没有招用残疾人。但看着桌上的购物卡,洪某对法官说,他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过了企业的申报,无需该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就这样,洪某在明知对方提供的证件是虚假的情况下,先后通过了房山区6家企业的残疾人员申报工作,帮助这些企业逃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3万元,目前已追回54万元。
洪某被抓获后,房山法院审理认为,洪某身为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大部分损失已追回,遂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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