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彪 通讯员/黄尧)日前,一男子以招聘为名,欲行强奸之实,但遭遇到了强烈抵抗,僵持近8个小时后终放弃。日前,由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汪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汪某某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2岁的女孩小谢(化名)本是深圳一家便利店的销售员,去年2月的一天,一名男子走进店内问其是否愿意做兼职。该男子自称姓汪,任上海一化妆品公司的经理,从上海到深圳出差进行市场调查。小谢认为汪某承诺的待遇不错,表示愿意接受,双方互留了联系方式。接下来的一周,汪某带着小谢到一些大型超市去学习如何进行市场调查,每次都很认真地向小谢解说,小谢逐渐对汪某产生了信任。
2月28日,小谢接到汪某的电话,让她当晚到其入住的竹子林某酒店办理入职手续,于是欣然前往。晚上7时许,小谢到了该酒店的5308房,汪某先是与其聊了半小时的工作。突然,汪某扑过去将小谢压在床上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小谢立刻强力反抗,汪某一时不能得逞。小谢在反抗过程中将汪某的笔记本电脑踢到地上,趁汪某捡电脑时,立刻跑进浴室将门锁上。汪某在外面拉门但没有拉开,小谢在挣扎的过程中将手机遗失,无法打电话向外界求助,两人就这样一直僵持着。
至晚上9时许,小谢趁汪某上厕所时从浴室跑出来准备逃跑,刚打开房门便被汪某追上拉住没逃脱,便立刻躲在房间的桌子底下并缩至桌底角落抱着桌腿不出来。汪某对小谢的头部打了几拳并踢了几脚,但小谢一直在桌子底下不出来,两人继续僵持。至次日凌晨4时许,经过数番威胁恐吓后,汪某看小谢没有妥协的意思,依然躲在桌下不出来,终于放弃,同意让小谢离开,并站到离小谢比较远的地方。小谢见状立刻将门打开,逃离酒店并报警。福田警方随后在深圳机场将欲乘机离深的汪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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