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96%城镇在岗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3年02月28日17: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广西96%城镇在岗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中新网南宁2月28日电(陈飞燕 林浩)2012年,广西南宁市1804位环卫工人开始享有住房公积金,通过重点宣传及动员,钦州市全市新增缴纳人数13117人……去年,广西许多单位的职工开始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便利。记者2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了解到,2012年末,广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人数达251.04万人,增长6.01%,占城镇在岗职工的人数的96.04%。
2012年,广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非公经济单位有所增加,县区及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已基本全部到位,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有所突破。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介绍,针对非公经济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偏低的现状,广西各地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催建催缴工作,对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缴或欠缴少缴的单位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以执法促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其中,柳州就先后开展重点稽查执法检查5次,通过催建新增缴存人数955人,催缴住房公积金达1600多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2013年,广西各级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密切联系质监、工商、税务、人社、统计、工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单位新增及变动情况,并积极协调,建立部门间的住房公积金扩面协作机制,争取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款纳入《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文本,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工资集体协商范围,监督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将住房公积金建制列入企业登记、年检的督促和告知事项,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纳入征信记录。
据了解,截至2012年末,广西住房公积金缴纳总额已经超过千亿元,余额也达到519亿元。通过回拔住房公积金和发放贷款,有121万名职工圆了住房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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