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政协曾行使人大职能
今年召开的“两会”同是第十二届,不过,全国政协的“会龄”要比全国人大长5岁。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在全国人大召开之前,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大的职权。
这次会议上,还选举产生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即现在常说的“全国政协委员”。
“此时的政协是权力机构。”武汉大学宪法学教授秦前红介绍,它行使属于人大对大政方针的决定权,还有自身的咨询权。
情形在1954年发生改变。秦前红介绍,1952年,刘少奇率代表团访问苏联,斯大林提出,中国应将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时间提前。刘少奇向毛泽东汇报后,中央决定召开人大。1954年,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成为中国最高权力机关。
秦前红查阅史料发现,全国人大成立后,梁漱溟等人询问毛泽东,政协任务完成了,还要不要存在?毛泽东认为还有必要存在,一是“养士”,二是“咨询”,三是“统战”,政协不仅要存在,还要长期存在。
后来,因为反右,政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又提出这个问题。毛泽东通过当时的统战部长李维汉表示,不仅要存在,还要互相监督。
【职权】
人大监督“一府两院”
现行宪法在序言中认为政协“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政协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让政协与其他政治组织有了明显区别。
各级政协会议,也都和人大会议同步进行。但在职权上,人大和政协不同。一些词汇在使用时也有严格区分,比如:人大对报告提出意见,叫“审议”,而政协叫“讨论”。
方工是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之前,他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从人大代表转任政协委员,方工感受两个身份不同:人大代表是选举产生的,政协委员是通过协商产生的。“统战部门找到我,问愿不愿意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我同意了”。
第一次参加政协会议,方工发现会议内容与人大会议差别很大。人大主要是监督“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工作,行使选举权和决定权,政协虽然也对“一府两院”工作发表意见,但主要是建言献策,不决定“一府两院”的具体事项。
“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此时,人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一层就座,政协委员在二楼。
相比之下,作为政协委员听报告时,身上压力没那么重。方工说,任代表时要仔细研读,以决定是投赞成票还是反对票,很少离场。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可以对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不同的是,人大的称“议案”,政协的称“提案”。
方工发现,"一府两院’很多部门对议案和提案的态度都很重视。但在一些尖锐问题上,议案和提案的效果确实不同。”方工说,法律规定,议案必须有法律后果,否则可以询问甚至质询,但是提案的办理不一定要有结果。
【建言】
代表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政协按界别分组讨论,而人大则一般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开会。
方工是社科界政协委员,该界别云集社科领域的专家学者。“谈问题比较深入,也更专业。”方工说,人大更强调代表性,没有刻意集中专门人才。
“界别”和“区域”的划分,带来一个直接后果,选自北京市的全国人大代表一般不出北京,只在本区域内视察调研。
转任全国政协委员后,方工的足迹遍布全国,调研不再受地域限制。方工还感受到,政协的发言相对比较大胆,环境更宽松。
钟南山以敢言著称。2008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之前,他是全国政协委员。他坦承,确实有当政协委员比当人大代表敢说话、敢说真话的现象。
与“委员更敢言”形成对比的是,按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在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在“人身特殊保护”方面,按法律规定,如果要拘留或逮捕人大代表,需要报人大常委会许可;人大开会期间,需报主席团许可。
长期在检察院工作的方工说,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检察院在逮捕政协委员身份的嫌疑人时,一般也是要走这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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