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司法主权
告慰被害者亡灵
新华社记者陈菲 王研
3月1日,制造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4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将在云南昆明执行死刑。
对4名罪犯执行死刑不仅将告慰无辜被杀害的13名中国船员亡灵,更彰显了我国司法主权,体现司法机关对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对四人判处死刑罚当其罪
对于案件的最终裁判,案件一审审判长宴晖法官2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糯康案的依法审判,体现了我国刑事法律相关规定。案件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的各项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糯康等4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凌是糯康案的公诉人之一。她说:“域外案件实现在中国审判,这是一个跨越。既是我国依法行使司法主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维护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的集中体现。”
云南省检察院检察官张维婷也表示,按照罪责自负的原则,糯康等人实施了杀人行为,必然要承担责任。虽然进行了600万元的赔偿,但在中国,故意杀人是最重的罪名,对4人判处死刑是罚当其罪。
注射死刑体现司法文明
死刑复核裁定书下达后,对犯下滔天罪行的糯康等4名罪犯采取什么方式执行死刑,一时间成为公众讨论和关心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式执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国最早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法院,注射现在已经成为了昆明中院执行死刑的方式之一。
“注射死刑更能体现司法文明。因此,对糯康等4名被告人执行死刑也将采用注射方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蔡顺斌说,死刑执行后4名罪犯骨灰、遗书及遗物等的移交,也将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文明执法的法治诉求。
昆明中院法官杨晓萍是案件一审合议庭成员,她在2月24日向糯康宣读了最高法院死刑复核裁定。“糯康已经知道要被执行死刑,我们已经安排相应翻译人员陪同和他聊天,进行心理辅导,目前糯康情形相对稳定,没有特别事情发生。”杨晓萍说。
据杨晓萍讲,向糯康宣读裁定后,糯康仍然说他进行了赔偿有认罪表现,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宽大。当法官向他解释这已是最终裁定后,他提出他有10个子女,希望见见他们,但已经记不清楚他们的电话号码。
“我们已经向领事馆通报了糯康的情况,目前没有接到要求会见糯康的申请。”杨晓萍说。
据了解,根据泰国驻昆总领事馆的照会和部分罪犯家属向所在国领事馆提出的探视申请,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法院于28日上午安排了泰国驻昆总领事馆官员及部分家属进行了探视。
600万元民事赔偿即将付诸执行
案件一审宣判中,法院同时判决该案的6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据了解,这600万元来自糯康的赔偿。而他本人在一审开庭时就当庭表示,他还有一些钱,能够做出赔偿,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杨晓萍法官介绍,部分附带民事原告人对赔偿数额不满意,一审宣判后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严格按照法律作出,因此维持了原判,现在二审判决已经生效,法院将着手附带民事部分的执行。这也是当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比较关心的问题。
“法院判决600万元赔偿可能也有考虑执行效果的问题。从国内同类判决看,赔偿已经算是很高了。虽然我代理的当事人提出了上诉,但他们都表示尊重法院的最终裁判,而且他们对案件刑事判决结果非常满意。”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代理律师潘克对记者说。
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官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代理律师均表示,9名泰国不法军人在泰国进入审判程序后,如果泰国有相关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这些湄公河案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根据泰国相关法律规定,到境外提起赔偿诉讼。法官和律师也将给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新华社昆明2月28日电
新闻背景
湄公河“10·5”案审判始末
据新华社电(记者陈菲 王研)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进入国际国内社会视线。
案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迅速抽调200多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在中方积极倡导下,中老缅泰四国建立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
四国警方很快查明,湄公河“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分工实施了“10·5”案件。
2012年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糯康等被告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同时判决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
宣判后,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裁定。
延伸阅读
曾欲派无人机斩首糯康
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公安部禁毒局局长“10·5”案专案组组长刘跃进在接受采访时称,去年4月,糯康在老挝被捕,5月移交中方,此案犯罪过程发生在境外、案犯为外国人、侦查抓捕全在境外,为中国首例。有分析称,这次境外追捕难度超过美国在巴基斯坦捕杀本·拉登。仅从嫌犯一张20年前的旧照开始,中国专案组的干警们抽丝剥茧、步步紧逼,在境外潜伏、布控、碰壁、突围,这是一场不断触碰灰色地带的境外迂回追击,目标只有一个:查办真凶。在抓捕过程中,专案组有人曾设想,用无人机运载20公斤TNT炸药,一下子轰下去,“方案报上去后被否了,要抓活的”。
糯康想见10名子女
本报综合消息 终审后,糯康就知道自己会被执行死刑,对于这个结果,糯康表现平静,但他认为自己已经认罪,并做了适当赔偿,应给予宽大处理。终审宣判后,翻译人员就陪糯康聊天,掌握其心理状态。糯康的情绪相对稳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4名被告人均申请会见其近亲属,昆明中院将此情况报告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外事处,外事处立刻通知了缅甸、泰国驻昆明领事馆。
目前,被告人伊莱、桑康的近亲属申请会见被告人,昆明中院未接到糯康、扎西卡家属的会见请求。
糯康曾提出想见见自己的子女,但他记不清楚子女的电话号码,“他提出自己有10个子女,其他并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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