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从后备箱里查出一支仿真枪。本报通讯员 辛宪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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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挂车牌上路,后备箱里还发现一支“冲锋枪”,后经民警辨别是一支仿真枪,驾驶员被处以200元罚款,仿真枪被收缴。
2月27日下午4时,泰安交警景区大队勤务三中队在环山路东段黄山头村委路口,开展春运专项整治,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灰色无牌轿车引起了中队指导员邱伟志的注意。民警示意驾驶员将车停在路边。交警检查发现,这是一辆新车,驾驶员仅能提供临时号牌,无法出示驾驶证,驾驶员自称有驾驶证但是忘了带。民警用无线上网本查询,得知此驾驶员确实有C1驾驶证,临时号牌也没有超期,提醒驾驶员要按照规定将临时号牌放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以及后挡风玻璃左下角。
此外,细心的民警要求驾驶员打开后备箱检查,当开启后备箱的一刹那,民警赫然发现一支“冲锋枪”放在一个箱子里。民警拿出仔细检查,发现枪上各种部件齐全,长约1米、质地坚实、重量较重,配有塑料子弹。民警初步怀疑这是一支仿真枪,而不是玩具枪。
驾驶员说,这支枪是从一家小店里购买的,但无法出示发票。鉴于此种情况,民警上报指挥中心,后移交红门派出所处理。
2月28日,记者从红门派出所了解到,经民警辨认,查获的“冲锋枪”被确定为仿真枪。民警介绍,查获的仿真枪有枪管,也有击发装置,发射子弹的压力靠气瓶,外形与真枪近似,该枪有较强杀伤力,属于管制器械。该驾驶员非法携带管制器械,已经被处以200元罚款,仿真枪被收缴。
本报记者 曹剑
百姓记者 赵晓宇 高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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