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建议变权力反腐为制度反腐 制反腐败法
2013年03月02日04:1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 [腐败涉案者多可设免责缓冲期]
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明日即将开幕。今年民主党派关注的话题提案集中在经济、民生、反腐、生态建设、海洋问题等诸多热点领域。其中一份民革中央的提案关注反腐问题,建议加快顶层设计,制定一部系统科学、内容全面的《反腐败法》。民革中央另一份提案中建议对现行的“两院”院士制度改为“任期制”,同时去行政化。由于近年来民间借贷风波不断,台盟及致公党中央分别提出建议,政府应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如允许其公开化和合法化,加快出台《民间借贷法》等。
南都讯 针对当前反腐倡廉中面临的诸多瓶颈问题,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尽快制定一部系统科学、内容全面的《反腐败法》,提出反腐要从依靠运动、权力反腐转向依靠制度反腐。同时,提案建议对于腐败案在预判涉及面较广、涉及人员众多的情况下,采取一种特殊的和解政策,即设置缓冲期,对如实退还、上缴并向组织汇报的,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免除处罚,并免予党纪政纪处分。
转变路径依靠制度反腐
民革中央在这份提案中指出,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着制度碎片化、法律位阶不高、操作性不强;重治标轻治本、重应急轻常态、重事后补救轻事前预防,缺乏前瞻意识和总体规划;反贪污贿赂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前置环节过多,缺乏实际的独立调查权,易受到外部干扰;全面反腐力度不大,腐败犯罪被发现和惩治率过低,对腐败行为没有形成应有的威慑力等诸多瓶颈性问题。
民革中央建议,应加快反腐倡廉的顶层制度设计。首要是尽快制定一部系统科学、内容全面的《反腐败法》。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示制度;对阻挠、延误查办腐败案件以及包庇、纵容腐败分子的责任人员的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等。
同时,推进司法运行机制改革,明确定位并强化各级纪检部门、政法委在调研、制定和落实政策方面的宏观主导作用以及在党风党纪建设等方面的专门职责,将其从查办重大职务犯罪和敏感案件具体实务中解脱出来。反腐“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对贪腐行为零容忍;既要积极倡导法治,依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防止反腐泛化,又要克服反腐形式主义。要将反腐倡廉从运动反腐、权力反腐转向依靠制度反腐。
缓冲期内如实上缴可免责
此外,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对于已然腐败的纠察处理,在预判涉及面较广、涉及人员众多的情况下,建议采取一种特殊的和解政策。具体而言,结合《反腐败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示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设置一个截止日期,在这个缓冲期内,所有腐败者应主动退还或上缴贪腐财物,并如实向组织汇报。如实退还、上缴并向组织汇报的,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予以免除处罚,并免予党纪政纪处分。
提案还建议自截止日起,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财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贪部门要迅即主动开展大规模核实、清查,打击腐败分子侥幸心理。对于不如实退还、上缴或不如实申报、汇报者,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从重惩治。提案同时指出,在自媒体时代要充分利用网络反腐平台,顺应并引导网络反腐热潮。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