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副局长被控受贿64万 谈及女儿高考痛哭
2013年03月02日04:52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 [被控受贿64万 “副局”痛哭悔罪]
南都讯 记者刘洋 广东省抗灾救灾先进个人,佛山市先进劳动者,南海区首届十佳“星级公务员”……这本是份闪光的官场履历,如今却成为南海交通局原副局长王志高在法庭上恳求从轻处罚的材料。昨日,王志高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受审,被指控受贿64.092万元。他当庭悔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涉春运“治超”贪腐窝案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王志高担任南海区交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春运车辆转运、公交线路变更以及制定南海镇巴二期补贴方案等业务上对佛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给予照顾,收受佛广集团原总经理周光健(另案处理)送给的财物,合计64.092万元。其中,2006年至2008年间,王志高经周光健斡旋,收受南海骏鸣公司给予的干股共计46.073万元。2008年至2011年间,王志高收受周光健送给的旅游费10万元、好处费3万元以及佳能照相机套装(经价格鉴定,价值5.019万元)。大沥春运“治超”贪腐窝案去年底陆续开庭,多人已服刑。
王志高生于1970年8月,原籍梅州,2003年至2011年任南海区交通局副局长,后调任南海区大沥镇党委委员。在交通系统内,王志高算是个明星官员,多次获省市表彰。本案起诉书透露,2012年6月12日,王志高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交代了收受周光健贿赂的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办案部门未掌握的收受10万元旅游费的事实。
谈及女儿高考失声痛哭
面对指控,王志高首先回答“没有问题”,但同时提出自己对南海骏鸣公司给予干股的细节并不知情,且没有实际的支配权,“不知道那属不属于受贿”,对此,公诉人认为干股应属受贿数额。最后陈述阶段,王志高首先表示认罪,他认为自己做了傻事,非常后悔,“辛苦工作了二十多年,我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想尽快出去重新找工作,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随后,王志高话锋一转,讲述起女儿明年要高考,自己希望陪在女儿身边。他语气渐低沉,然后失声痛哭。旁听的亲属也跟着哭,默默看着王志高的背影。王志高希望,法院能看在其自首及良好认罪态度上判处缓刑。对此,庭审法官当场回应,王志高如果自首情节成立,最多能减刑到5至10年量刑,尚未达到缓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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