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距离法定采暖季停暖日3月15日不足半月,今冬是否会延长供暖?昨日,市供热办与市气象局等部门进行了停暖首次天气会商。市供热办表示,从首次天气会商的结果看,未来10天气温大幅升高,本市并不具备延长供暖的条件。但因处于全国两会期间,或将视情况延长供热。9日将再次会商,最终对停暖日进行“定夺”。
昨日的首次会商,气象局专家表示,3月北京的气象主旋律是升温。未来10天内,预计白天的最高气温会上升至15℃左右,而夜间的最低温度也上升至0℃以上。而这一升温趋势会一直稳定维持。根据往年的数据分析来看,目前北京的气候条件比较正常,甚至相比较去年和前年还呈偏暖态势。虽然可能在10日后有一次冷空气活动,但对气温整体回暖的态势不会造成影响,15日前后5天内,很难出现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的情况。
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上述预报,未来将不具备延长供暖的条件。但其同时指出,因处于全国两会期间,如遇低温寒流或将会视情况适当延长供热,“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决不会提前停暖。在天气正常情况下,供暖单位将按照法定的3月15日结束供暖。”据悉,本月9日还将进行第二轮天气会商,最终确定今冬何时停暖。市供热办还表示,对于前段时期本市连续遭遇降雪、强风以致气温下降,已经连续通过短信等方式下发关于寒流的预警和保障全国两会供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供暖单位根据天气变化随时调高供暖锅炉出回水的水温,确保居民家中室内温度不低于18℃。市热力集团也表示,将根据天气情况和政府要求决定是否延长供暖时间。由于供热启动和停止都需要一个过程,即使停热,市民家中的暖气也不会马上凉下来,而是逐渐降温。
此外,即使是延长供暖,居民也不会因此多交热费,因延长采暖季而增加的供热运行成本,会由市和区县财政对供热单位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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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供暖需具备的条件
按照《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如预测3月15日以后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将延长供暖。同时,除室外平均气温影响因素外,遭遇强降雪等可能对居民生活保暖产生重要影响的天气时,也可对居民用户提前或延长供暖。供暖最早不早于11月1日,停暖最晚不晚于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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