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说到志愿者活动,一般都是“两极”式:领导高度重视,高调亮相,并定出很高的调子、提出很高的要求;而“最美的人”、“优秀志愿者”“志愿者达人”等,基本都是街道大爷、大妈、外来务工者等普通百姓。当然,也不乏大学教授、企业老板,但鲜见公务员的名字。这个“约定俗成”的定式或曰“运行规则”,使志愿者活动已然成为了老百姓的“专利”,那些最应该参与其中的公务员们,却置身其外,成为悠哉的“看客”。
在自愿的原则下,志愿者活动用实际行动锤炼出了一种“志愿者精神”。这一精神的特征是:热心社会公益,坚持无私奉献。它是倡导慈善义举、升华自己灵魂的道德实践活动。加入其中,有助于提升公务员的思想道德境界,更有助于提升老百姓对公务员的认同感。因此,在志愿者活动中,公务员的集体缺位,不能不说是这个队伍整体形象的一个很大缺失。
在力所能及和“业余”的前提下,志愿者活动通过帮扶困难群体,形成了一个社会关怀体系,协调着新的人际关系,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力量动员、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部分,也成为社会保障功能的一种补充。公务员甘当“看客”,是社会责任感的严重缺失。
大连的志愿者文化还处在孕育期,但大连的志愿者活动已见规模。因此,在大力倡导志愿者活动的同时,需要有效地引导。即将举办的全运会,是对大连志愿者活动的一次验收。如何引导志愿者,把“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宗旨,赋予新的内容与形式,为全运会服务?如何把群众自发的行动与学雷锋活动“无缝焊接”,并形成学雷锋活动的长效机制?这些是构建大连精神的重要内容,更是建设“美丽大连”的重要要素。这就要求公务员积极参与到志愿者活动中,把党性修养与为人民排忧解难紧紧地结合起来,与带领群众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起来。公务员不仅要成为志愿者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还要成为组织者、引导者。这样,大连的志愿者活动,就有更强盛的生命力。
玄龙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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