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3月4日讯 据鑫报报道 (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赵金瑞)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改进厅机关工作作风,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甘肃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改进作风的十项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会风和文件简报、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公务接待、加强公车管理等方面,对厅机关干部民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规定明确要求:在提高办事效率方面,按照最方便的受理方式、最快捷的办理速度、最低廉的办理费用,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方便群众和基层单位。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答复。厅属有关单位受理、审批、审核事项,必须按承诺时限办结;通过互联网领导信箱等反映的事项,要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特殊情况或事项,要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
在公车管理方面。不准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和警车。严格警车管理使用,不得违反政策使用警车开道。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非经主管厅领导批准,公务用车和警车一律停放在机关院内。严禁使用套牌、假牌、无牌车辆,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反对特权思想,模范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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