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5日讯 记者周斌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今天提交了加强公车监管、使用公车专属牌照的提案,以期解决公车配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超范围超标准配备公车、公车私用、漠视交通法规等诸多乱象。
对于一些地方采取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做法,刘红宇认为车标识容易被摘下,“公示”的方式不够彻底。她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对公车配备统一、易识别的专属牌照,方便公众对公车私用现象进行监督。与此同时,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尽快让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部门每年都公开车辆购置数量、保有数量及用车费用,减少财政支出。
对于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刘红宇建议建立问责机制,确定各级政府负责人为各自部门依法使用公车的直接责任人,规定违规使用公车应当承担的责任;各级政府对收到的违规举报的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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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高将中国市县级以下的公车使用情况概括为“三个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确实用在了工作上,三分之一用于领导亲属,还有三分之一用于办领导的私事。王明高认为,这个提案对于纠正公车私用的现象有很大帮助。
王明高称,公车应该有相应的牌照作为统一的标志,就像一个符号,让大家都认识。因为“这个标志一旦有了,就是一个进步,对公车的监督管理有相当重要的积极意义和价值。”
落实到操作层面,王明高认为,首先制定科学的制度和文件,在各级单位对公车进行登记,买车首先要通过财务和审计部门审计,然后再配备相应标志。第二,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不管是领导还是司机,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王明高说,“执行起来要具有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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