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昨日首度审理强制医疗案件
本报佛山讯 (记者刘艺明、唐金凤 通讯员列展、卢柱平)觉得自己所买的衣服里有“偷听器”,江某竟持刀将摆地摊的父子捅成一死一伤;戴某无缘无故地用刀砍死5岁的儿子。昨日上午,两起案情极度离奇的案件在南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一般的案件不一样的是,两件案件的被告人均是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成为被告,这是以往从来不曾有过的。据了解,这两起案件是新刑诉法实施后,南海首次审理的强制医疗案件。
疑衣服有“监听器”行凶
去年9月16日晚8时许,南海松岗显子岗市场,来自广西博白县的老梁和儿子阿瑞正在摆地摊卖衣服。男子江某忽然持刀冲上前,对两人身上乱刺,导致阿瑞死亡,老梁重伤。
同年9月21日,犯罪嫌疑人江某被抓获。原来江某是精神病人,当天下午5时许,他到老梁父子的地摊上买了一套衣服。江某说,他买完衣服在附近旅店试穿时,就觉得可以“听到电视机和收音机内别人对话的声音”,他忽然间觉得很气愤,认为阿瑞卖给他的衣服里肯定是安装了偷听器,于是制造了上述的血案。
同年11月30日,受公安机关委托,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为江某出具了精神病鉴定书,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并评定案发时江无刑事责任能力。
考虑到其危害性,2012年12月24日,在南海看守所,江某据此被采取了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无端对5岁儿子下毒手
另一个案件发生在去年11月24日晚8时许,南海区丹灶镇一酒楼宿舍内,年仅5岁的小标被回家的母亲发现躺在血泊里。后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查明,凶手就是小标的父亲戴某。戴某长期有精神疾病,当天他持一把菜刀,无缘无故地砍了小标数刀后,离开宿舍。
同年11月26日,南海警方委托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对戴某进行精神病鉴定。今年1月8日,该所作出鉴定意见书,诊断为:戴某患精神分裂症,并评定称案发时戴某无刑事责任能力。而且,戴某犯罪性质和犯罪后果严重,犯罪手段残忍,病情经过长期治疗未有明显好转,并有继续加重的趋势,且存在一定的暴力倾向,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是否强制治疗由法院决定
经审查后,南海检察院认为,涉案精神病人江某、戴某实施了故意伤害以及故意杀人的行为,鉴于其在案发时无刑事行为能力,而其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故依法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检察官表示,以往的刑事案件中,如果涉嫌人是精神病人,那一般都会由公安部门直接进行处理,而不会移送到检察机关起诉。公安部门的处理方式一般都是释放,并口头责令精神病人的家属对其严加看管。由于缺乏了强制的监管方式,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人也会对市民的人身安全带来隐忧。因此,今年1月1日新实施的新刑诉法第284条、第285条就明显规定了“强制医疗”,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处置。
对被告人进行“强制医疗”要符合三方面的前提:一是被告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二是被告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是被告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因此,昨日的两起案件,均围绕着这三方面的内容进行。
据了解,南海法院对两宗案件进行审理,最终将决定是否对涉案精神病人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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