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在北京举行全体会。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代表区党委常委会作出六项廉政承诺,在此基础上,他还给自己“追加”三条承诺。图为王君向记者展示廉政承诺书。中新社发 刘震 摄 3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在北京举行全体会。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代表区党委常委会作出六项廉政承诺,在此基础上,他还给自己“追加”三项承诺。图为王君回答记者提问。中新社发 刘震 摄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题:内蒙古亮“廉政承诺状” 王君自约三章
中新社记者 马学玲
“特别要向大家说明,凡是打着我的旗号办事的,大家都不要信、不要帮、不要办。”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7日上午迎来媒体开放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代表区党委常委会作出六项廉政承诺,并在此基础上,用三个“凡是”给自己“约法三章”。
“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县域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履新内蒙古不及三月,王书记您的执政思路却已非常清晰。然而打铁还须自身硬,不知在反腐倡廉、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您将有怎样的考量与部署?”
“这个问题,你找我是找对了。”稍显严肃的王君,面对中新社记者这一提问,轻松地笑着说。
王君透露,自治区主要从如下几方面抓反腐工作:一是加强对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教育,增强其免疫力。二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中央大政方针在自治区绝不能搞变通。
“打铁还须自身硬,内蒙古自治区党风要好转,关键要看省委领导,省委领导中,更关键要看省委书记。”他说。
王君边说边拿出两张纸,代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向全区干部群众作出六项承诺,其中,“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一项位列其首。
“承诺状”要求,不违规干预或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交易活动。
“承诺状”明确,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谋取私利;不违规占用住房,不利用职务之便及其影响为本人、子女和亲属谋取住房方面的不正当利益。
此外,这份“廉政承诺状”还写道,不搞封官许愿,不搞任人唯亲,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不搞超标准接待,不参加高档娱乐活动,未经批准不参加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我个人也要在这次大会上作出承诺”,王君说,凡是常委会向大家承诺的我个人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的我个人首先做到。特别要向大家说明,凡是打着我的旗号办事的,大家都不要信、不要帮、不要办。
立下这份“承诺状”后,王君还不忘“求监督”。他说,“以上承诺,请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会后,王君将自己手头这份用红笔作过标记的“廉政承诺状”交予本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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