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件庭审中,被告方西城区政府准备提交证据,西城区区长王少峰(右二)出庭应诉。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因不服房屋征收决定,西城居民岳女士将西城区政府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法院公开庭审,西城区区长王少峰出庭应诉。
曾呼吁权力透明运行 昨日上午9点半,身着西服的王少峰捧着一叠文件出现在法庭,作为被告西城区政府的法定代表人,他主动坐在被告席的第一个位子上,旁边是两位代理人。与所有的诉讼参与人一样,书记员提醒他们全部关掉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遵守法庭纪律。
据公开资料显示,1970年出生的王少峰,从2011年7月任北京市西城区委副书记、西城区代区长、区长。在任期间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呼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今年年初,西城区出台《西城区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规则》时,他曾表示“如果行政诉讼中区政府是被告,那我就要出庭。”
在该《工作规则》通过实施前后,原告岳女士认为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不合法,故诉请法院予以撤销。
应诉听取百姓呼声 西城区法制办主任李程介绍,此案是在国务院征收补偿条例出台后,西城区政府的第一起因房屋征收决定被诉案,与此同时也是西城区落实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法制化建设所面临的一起案件,“通过法律平台听取百姓呼声,也是我们转变工作方式的一种探索。”他说,在这种背景下就有了区长王少峰昨日的出庭应诉。
庭审中,西城区政府就原告的相关诉求进行了答辩。庭审结束时已近上午12时许,还有重要会议要赶的王少峰正要离开法庭,结果被书记员叫住阅签庭审笔录,这一点与所有的诉讼参与人都一样。
案情 居民认为征收违法 该案的起源是2012年8月9日,西城区政府启动了对三里河一区E区6、7、8号楼及附属平房的房屋征收工作,而岳女士的房屋就在本次征收范围内。
岳女士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县政府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但涉案房屋征收项目并非为了公共利益。此外,她认为涉案房屋在西城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时,尚不具备规划、风险评估等法定条件,故诉请法院予以撤销。
庭审上,西城区政府答辩认为,该项目是出于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段的旧城区改造的需要,具有公益性,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且该项目的实施广泛征求了意见,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因此,被诉房屋征收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法院予以维持。
本案未当庭宣判。
现场 区长主动发言回答询问 在约两小时的庭审环节中,区长王少峰一直在翻查案卷材料,听到关键环节随时做笔记。
等到法庭调查环节时,当审判长问被告“本案是不是像原告说的那样不是一个公益性项目”,区长王少峰一别与以往行政一把手出庭基本不说话的“历史”,当即拧开了面前的麦克风,介绍了这起征收决定出台的背景。
在庭审最后的陈述阶段,面对坚持要求法院撤销政府决定的原告一方,王少峰脱稿进行了长约5分钟的发言,并表示“愿意就城市的发展,继续听取原告的意见,以改进政府的工作”。
据西城区法制办主任李程介绍,昨日该区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到庭参与旁听。
休庭后,王少峰表示,十八大提出来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来化解矛盾的能力,他来出庭,也是提醒区政府的各个部门要依法行政,来不断地改进工作。
背景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 201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积极倡导和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北京法院系统响应号召,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改善了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
平谷法院作为试点,从2010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维持在40%左右,2011年达到48%。
作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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