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杰,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2010年,他在全国两会提出“醉驾入刑”的提案,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最终使得“醉驾”在一年后得以入刑;
2012年全国两会, 施杰又以一份“毒驾入刑”的提案,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今年两会,施杰带来的20多个提案中依然聚焦“毒驾入刑”。施杰表示,在准备这份提案时,浙江的做法给他提供了不少借鉴。
“毒驾的危害程度
一点不比醉驾低”
《关于进一步推进将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的提案》,这是施杰第二次将毒驾入刑带到两会,记者在住地见到他时,一身西装的他正被各大媒体“围追堵截”,远远望去,整个人似乎是被埋进了人堆里,虽然在不停地回答问题,但看起来丝毫没有疲倦,什么时候讲到自己的提案都是意犹未尽的样子。
“这几年,吸毒后驾车的一直是呈上升趋势,而且毒驾的危害程度一点都不比醉驾低。”施杰觉得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对毒驾肇事的后果,执法部门只能根据其伤亡程度以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如果是没有造成伤亡的毒驾行为,就只能视为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他建议毒驾行为应该得到与其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遏制其迅速发展。
之所以这么坚持呼吁毒驾入刑,还有一个原因是施杰觉得它越来越具有可行性,最明显的一点是相关部门已经掌握相关的技术,20分钟就能鉴别吸毒者。
浙江率先整治毒驾
提供了借鉴经验
在控制和整治毒驾方面,施杰很赞赏浙江省的工作。他说,“浙江2011年在全国各省中率先开始整治毒驾”,对有可疑状态的驾驶员进行是否吸食违禁品的测试。“浙江一些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施杰告诉记者:他在准备“毒驾入刑”的提议案的时候,做调研,查资料,“从浙江的工作中搜集到了不少资料。”施杰说,其他地方很少有公布毒驾情况的。
对酒驾公众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对毒驾许多人还不太有清楚的概念。究竟怎样才算是毒驾?有没有一个标准?对毒驾的具体控制措施和惩罚力度又是怎样的?
对此施杰解释说,毒驾指的是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具体措施可参照醉驾标准处罚。
“提案通过的可能性有多大我也不好说,我一直提是希望更多部门关注毒驾的势头,关注它会造成的危害。”
本报特派记者 吴朝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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