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杨静)你想过液化气也能作假吗?昨日,南京市质监局公布了2012年度投诉举报维权案例,第一大案例就是浦口燃气管理站下属充气站居然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了二甲醚。
二甲醚穿上“马甲”掺入液化气
据了解,2012年2月,有市民举报浦口区燃气管理所下属充气站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了二甲醚。而市质监局浦口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检验人员对该管理所下属两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过对正在销售的液化气抽样取证发现,其中一个站点的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含量为5.4%(V/V),违反了《液化石油气标准》规定的要求。
到底二甲醚是什么?为什么要掺入二甲醚呢?昨日,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二甲醚也能燃烧,二甲醚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气体或压缩液体,具有轻微醚香味,与液化石油气相似。但是二甲醚对灶具及液化气钢瓶、软管都会有腐蚀作用,尤其对液化气钢瓶阀门会有腐蚀作用,长时间使用后容易造成钢瓶发生泄漏,易燃烧爆炸,引发爆炸事故,国家质检总局就曾要求严打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
在国内某些地方,就曾曝光出给液化气掺入二甲醚甚至成为了行业潜规则,最多的掺入了10%-20%的二甲醚。因为一吨二甲醚比一吨液化气便宜数千元。据了解,浦口分局依据《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的规定,对该燃管所予以行政处罚。
电梯没年检,报警装置形同虚设物业要受罚
此次曝光的另一个案例,是2012年11月中旬,市民反映河西某楼盘3栋2单元电梯超期未检、未张贴检验合格标志。接报后,市质监局建邺分局立即赶赴现场检查。经查,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已于2012年11月14日对该台电梯进行了检验,目前电梯已检验合格,但其物业公司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合格标志,这种行为违反了《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被处以行政处罚。
此外,电梯内的警铃形同虚设,也是一种违规。2012年5月中旬,就有市民反映南方花园枫彩园电梯无年检合格标识,急救铃无作用,存在安全隐患。接报后,市质监局江宁分局的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南方花园枫彩园电梯无安全警示标志,无年检合格标志,急救报警装置与救援服务点联系不畅通。对此,江宁分局立即对物业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但令人遗憾的是,5月24日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南方花园枫彩园复查,发现虽然年检合格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已张贴,但警铃仍无作用。该小区物业公司二度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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