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葛均波委员
昨天晚上5点多的京藏高速,一辆载有3岁烫伤儿童的救护车,在晚高峰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完成了从昌平到积水潭医院的紧急转运,让道这个本来就是司机们应该做到的行为,却让听者产生出一丝感动。
记者采访了10位经常开车的司机,对于碰到上述情况是否愿意给救护车等让道的问题,无一例外地都选择了愿意,可是当被问及是否知道该如何让道、让出哪条道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知道,而记者也没有查询到准确的说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葛均波呼吁,立法为急救车让道,应该把相关法律更加细化、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其他车辆给特殊车辆让道成为现实。
葛均波说,有关急救车被社会车辆占道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导致“救护车3公里开40分钟”悲剧事件固然有很多因素,但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社会车辆看到救护车时没有让道的概念。他建议应设立相关法规,当特种车辆在执行其任务时,对社会车辆应该避让而没有避让作出处罚立法。
在立法的同时,葛均波说,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了“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的条款,并没有规定如果其他车辆不让行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也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其他车辆应该如何避让执行任务中的特殊车辆,让其他社会车辆让行救护车成为“一纸空文”。
葛均波建议,应该让“让道”法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及人性化,比如德国规定“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急救车的鸣笛声都必须让道,空出一条‘应急道’。”这种避让理念是协作停靠,而非各自躲开,也就相对较少会涉及闯红灯等违规问题。在新加坡不给救护车让道的司机将面临160新元的处罚以及记过4点,如果被告上法庭,初犯将被罚款最高达1000新元或监禁3个月,屡犯者将被罚款最高达2000新元或监禁6个月,他们也将被吊销驾驶执照。
应该把相关法律更加细化、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其他车辆给特殊车辆让道成为现实。本报记者 孙颖 X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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