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请个月嫂,咋就那么难?”这是当前很多市民对家政服务市场的抱怨。近年来,随着市民对家政服务需求大增,家政服务业迅速发展,但供需双方的矛盾也日渐凸显。市场混乱、监管缺失、法规滞后,雇主们不满,整个行业遭遇信任危机。
“如何尽快消除家政服务市场的乱象,不仅事关行业健康发展,更事关民生。”全国“两会”期间,多名政协委员将提案内容锁定家政服务行业。
家政服务供需缺口达3500万人
数据>>
全国政协委员、妇联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崔郁在大会发言表示, 随着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人民生活和消费水平的提升,月嫂服务、婴儿照料、养老护理等家政服务已经成为千家万户的急迫需求。家政服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社会和谐紧密相连,是亿万家庭关注的热点。
据调查显示,现阶段,我国有40%的城镇家庭大概5000万户需要家政服务,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仅1500万人,供需缺口达3500万人,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家政服务业,不仅服务民生、拉动消费、扩大就业,而且对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也具有重要意义。到202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达2.48亿。一对中年夫妇,要面临照顾1—2个子女和4位、甚至6—8位老人的压力,多数家庭把养老护理寄希望于家政服务上。
“雇佣月嫂比娶媳妇难”
网友>>
“雇佣月嫂,比娶媳妇还难……想找到专业的月嫂很难,价格也是负担不起啊。”80后网友小唐感慨说,近日辗转于多家家政公司,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月嫂。“月嫂不好找,而且很多中介公司趁机漫天叫价。朋友上个月预订时还是5000多,现在就成了6000多了,一个月时间就涨了1000多。”
网友“小黑妞”发帖称:姐姐是准妈妈,生孩子想请个月嫂,可是现在请个月嫂得花多少钱吗?3000元,只是起步价,5000元也只能请个一般的,所谓的金牌月嫂已经7000元了。月嫂的身价比我们这些读那么多年书,还在企业、机关工作的小白领高多了。可是月嫂的收入凭什么这样高?7000元请个月嫂值不值?月嫂薪酬有没有衡量标准呢?
除了身价高涨的月嫂,保姆也同样出现“一工难求”的局面,长春市民周先生为父亲请了一个保姆,但是从一年前雇佣后,连续三次要求涨工资,从最初的2200元,涨到了5000元,最终保姆还是辞职走了。周先生感慨说, “家政工价格节节攀升,给高薪、赔笑脸,还得时刻担心他们甩手不干。以前都说家政工是弱势群体,依我看,现在雇主才是弱势群体。”
缺少行业价格指导标准
剖析>>
对此,崔郁在大会发言中提到,目前,我国家政服务业仍面临一些问题,群众期待较高,意见也较多,突出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格家政服务员“一员难求”。我国家政服务供需缺口达3500万人,导致许多服务人员待价而沽,挑剔用户,频繁跳岗。同时,家政服务业普遍缺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率不足10%,技能水平不能满足用户要求。“找家政服务员难,找合格的家政服务员更难”是当前群众的普遍呼声。
二是价格混乱失控。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价格指导标准,一些家政服务企业随意定价,见风涨价。一般家政服务员月工资1500元到5000元不等,月嫂的月工资动辄几千,甚至上万元,群众纷纷表示难以承受。
家政企业良莠不齐
“行业监管不力,家政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雇主侵害家政服务人员权益的事件以及家政服务人员侵犯雇主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全国政协委员王晓燕总结当前家政行业普遍现状说:“佣家型多、智家型少,游击队多、正规军少,技能低的人多、专业人员少,雇主和家政服务员相互埋怨多、彼此信任少。”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同济大学副校长郑惠强指出,由于家政服务业大多属于非正规就业,服务人员不在《劳动合同法》覆盖范围之内,一般只能参照宪法、民法、合同法、司法解释及政府相关规章制度来规范,一旦出现纠纷,可能无法可依。《侵权责任法》的过错责任使服务人员面临自负职业伤害后果的风险。
“由于保姆市场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尚未建立,无资质、无能力人员充斥市场。”郑惠强委员表示,很多中介机构为了占领市场,对从业人员既不筛选也不培训就直接上岗,导致从业人员素质低、服务质量差、消费者投诉多,行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从业人员无社会保障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困扰家政服务企业发展,稳定家政服务员队伍的一大难题。”来自家政服务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卓长立表示,家政服务属于特殊行业,从业人员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对家政服务行业来说,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没有能力承担和参加。
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为20%左右,个人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为6%左右,个人为 2%。家政服务企业多数为中介性质,如果按员工制的方式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超出企业的承受能力,甚至会危及中小企业的生存。此外,要求单位和职工定期缴费,而家政服务就业人员就业不稳定、收入也不稳定,无法确定一个稳定的缴费基数,难以按月定期缴费。
支招>>
委员崔郁
应制定家政服务业法规
面对家政服务业凸显的各种问题,如何来破解和应对,才能让这一行业实现良性发展?
“尽快制定专项法规。”崔郁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行政法规,明确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家庭的责任义务;明确家政公司、从业人员与雇主三方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行业准入、社会保障、市场规范等问题进行法律界定,为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崔郁还呼吁,应加大行业监管力度;鼓励企业灵活参保;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不培训不发证,无证件不上岗”,使企业规范,让用户放心,为家政服务员实现职业发展创造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合格的家政服务员一员难求”问题。
代表卓长立
家政服务业应享“公益性机构”待遇
人大代表卓长立表示,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业保障体系,希望家政服务业能像其他劳动行业一样,得到社会的保障,并让家政服务业繁荣起来,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建议以家政服务行业为试点,以养老保险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健全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卓长立建议,国家要将家政服务业纳入新兴战略性行业,给予重点关注与扶持;设立家政服务业专项扶持、发展资金,重点鼓励业内龙头企业;为家庭服务机构的发展提供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优惠,包括优先考虑家庭服务业发展用地,在土地审批方面享受教育、养老等公益性土地使用政策,并在用水、用电、用气等运营费用方面,让家政服务企业享受公益性服务机构政策。
委员郑惠强
建立家政人员“黑名单”制度
政协委员郑惠强建议,对于家政服务人员,应实行从业资质管理,在满足具备相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要掌握家政服务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并通过劳动部门组织的相关考试,才能持证上岗。可参照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模式,对家政服务人员实行积分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扣分处理,一旦分数扣完,即吊销从业资格,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吉林落点>>
2015年年底从业人员
将达到20万人以上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自2011年下半年起,吉林省出台文件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
根据计划,吉林省将积极扶持非营利性、公益性的家庭服务业发展,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对设立家庭服务企业不得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另外,吉林省计划完善省级和各中心城市家庭服务网络信息中心建设,扩大信息覆盖面和服务范围,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吉林省计划到2015年,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家庭服务供给与需求基本平衡,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家庭服务就业人员每年递增10%,到“十二五”末,达到20万人以上。(本报特派北京记者 刘佳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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