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谈外教问题:教育法部分条款已经过时
2013年03月10日04:2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文静
原标题 [教育法部分条款已过时]
京华时报讯(记者文静)全国人大代表、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刘新成在昨天上午的北京代表团全体会议上表示,法律规定,学校的老师必须得是中国公民,但是很多学校都有外籍教师任教,按规定来说,这属于违法办学。“一些已经过时的教育法律亟待修改。”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现行的一些教育法律已经过时了。刘新成提出,应当加紧对现行教育法的修改。比如,有关法律规定,在大学里任教的教师,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在相当多的学校里面都有外籍教师在任教。“如果按照现行的法律,这么办学一定意义上都是违法的。”刘新成表示,对教育法整体进行修改如果比较吃力的话,能否考虑对某些条款先行调整。
此外,刘新成还提出,很多代表经常会收到人民的来信,有的信写得很认真。但是按照规定,人大代表不能介入个案,因此只能把群众的信转到信访办。“我不知道这些信是怎么处理的。人大代表不宜介入个案肯定是有道理的,随便介入会很乱。有一些公民把一些想法反映给人大代表,说明人民对人大代表充满期待和信任,如果这些信最后不了了之,人大代表会辜负这种信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研究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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