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星期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马凯: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党中央部署,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比较论证,形成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建议国务院将这个方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现在我受国务院委托,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向大会作说明,请予审议。
四、关于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这次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要按照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要求,适应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的需要,推进职能转移,着力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推进职能下放,着力解决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进职能整合,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职能加强,着力解决国务院部门抓大事管宏观不够问题,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通过推动职能转变,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方案》针对国务院机构职能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六个方面提出措施,明确了职能转变的方向、原则和重点。
(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应交给市场,上项目、做投资要更多由企业自主决策。目前,市场准入和就业门槛较高,企业和个人办事难、成本高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从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积极性,《方案》提出: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五是逐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改革后,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宽进严管”。为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防止边减边增,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因特殊需要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同时抓紧规范非许可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