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商品消费申诉热点 家用电器居榜首
2013年03月11日19: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浙江公布商品消费申诉热点 家用电器居榜首]
中新网杭州3月11日电(记者邵燕飞 实习生肖娜)今天,浙江省工商局对外发布了《2012年消费申诉评析报告》,该报告显示,2012年浙江商品消费申诉案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日用百货类商品、烟、酒、饮料、食品类商品分别居于前三位,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的申诉案件量居于首位。
据统计,浙江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热线(以下简称工商12315)共受理接听消费咨询举报申诉电话466137个,其中咨询336303件,举报30633件,受理消费者申诉99201件,已处理申诉案件96023件,案件处理率为96.80%,案件解决率为94.2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合计9974万元。
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申诉的主要问题集中于质量和售后服务两个方面,消费者对通讯器材、空调、电视机、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申诉量分别居于前四位。
据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分析,通讯器材居于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申诉量的主体地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一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者对于通讯器材存在着较大的刚性需求;二是当前通讯器材市场存在着鱼龙混杂的情况,走私手机、翻新手机、假冒伪劣手机等充斥市场,其质量和售后服务无法保障;三是一些通讯器材生产厂家往往专注于在外形和功能上翻新花样,忽视了手机内在质量的保障,致使不少消费者对通讯器材的质量问题进行申诉。
此外,日用百货类主要商品申诉量排行表中,服装、鞋、家具分别位于前三位,饮料饮品、酒、奶制品、肉类及其制品和保健食品的申诉量分别位于前五位。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浙江商品消费申诉案件总量为55096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的申诉案件居于首位,为16458件,占申诉总量的29.87%;日用百货类商品申诉案件位居第二位,为11930件,占申诉总量的21.65%;排名第三位的是烟、酒、饮料、食品类商品,其申诉案件为10311件,占申诉总量的18.71%。据统计,以上三类商品共占商品类申诉总量的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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