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蒙城:是此次行动的主战场之一。近三年来,安徽阜阳、亳州等地警方多次接到报案,先后有10名聋哑学校毕业生、在校生失踪,经侦查,警方发现这些学生被王华岭、陈玉秀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以帮助找工作、安排游玩为由拐走,强迫操控他们到重庆、江西等地从事盗抢犯罪活动。警方调查发现,这俩犯罪团伙组织严密、手法专业,除对成员“洗脑”外,还培训其反侦查、反审讯技巧。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案例
“34条帮规”训练被拐聋哑学生
洗脑,传授盗窃经验,规定绩效指标:聋哑人盗窃团伙日益组织化、专业化
无声地出走
3月5日晚8时,安徽省界首市公安局大会议室内灯火辉煌。由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指挥,安徽省公安厅、界首市公安局、蒙城县公安局等组成的联合抓捕行动指挥部在最后收网。
抓捕的目标是一操控聋哑人盗窃的犯罪团伙,在早先的审讯中,警方获知该团伙已盗窃作案20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作案范围涉及17个省份。刚从蒙城特教学校毕业的李云是其中一员。
晚9时许,界首市城关一小区,李云被突然降临的警方堵在出租屋内。没有任何抵抗,警方共带走了5名聋哑犯罪嫌疑人。
警方透露,李云及其他两名女性聋哑人,在其团伙担当对外联络人,以及负责日常做饭等事务。
当晚逮捕的一名聋哑男性,是被其同伙尊称为“蜘蛛侠”的于民(化名)。他是翻墙入室行窃的“高手”,有一副带吸盘的手套,非常擅长攀爬比较光滑的墙面。
李云家位于蒙城县郊,她的父亲做小买卖,家道殷实,新盖了一栋两层小楼。李家一共五口人,李云还有一个大姐、二哥。
但是,家里跟李云交流最多的是大姐,她俩都是聋哑人。其他人都不会哑语,与李云的复杂交流只能写字。
2011年6月,李云即将从蒙城特教学校9年级毕业。她考上了合肥的一所特教高中,但父亲不赞成她去上学。对此她十分不满意。2011年6月21日,李云突然找父亲要200块钱,然后无声地离开家里。
李云离家的第3天,李父向蒙城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此后的21个月里,李云用QQ和亲戚联系过一次,没说在哪、干什么,其他时间杳无音讯。
找工作的名义行骗
2012年2月,另一名蒙城县特教学校学生刘远(化名)失踪。之后,刘远的亲戚在微博上发出求助信息,数名聋哑学生失踪,被迅速转发成热点。
刘的失踪与李云有关。刘与李是初中同学,两人此前是男女朋友。2月4日,刘父陪刘远去县城里找李云。那天,他俩在刘父的眼皮底下双双失踪。
2013年2月8日,加入盗窃犯罪团伙的刘远在合肥被警方解救后回家。
刘远告诉父亲,他被没收了身上的财物,“想走却走不掉,有人控制了我。”
刘远被李云带入了盗窃犯罪团伙,这样的情况非常多见。警方调查发现,熟人最容易行骗。蒙城特教学校的失踪聋哑学生均系同学或上下届同学关系,互相认识。
安徽阜阳市公安局打拐办主任汝亚标介绍,除了熟人行骗,拐骗聋哑人的手段,基本都以找工作、招工为名义。行骗者、团伙组织者也都是聋哑人。
汝亚标说,行骗者会去专门的聋哑人QQ群,发布招聘推销员的广告,薪水很有诱惑力。如有意向,行骗者会同求职的聋哑人进行视频对话,用手语交流。
遇到不懂手语的冒充者,或身边站有其他人观察的,行骗者会立即关闭视频并拒绝进一步交流。
汝亚标说,当聋哑人同意招聘条件,到达约定地点后,行骗者会安排人接到目的地,搜走聋哑人身上的手机、身份证、现金等物品,然后在特定地点开展培训,教他们怎么偷、怎么反公安侦查、反审讯;还有“洗脑”,让他们喜欢这个职业。团伙还会根据其能力,对成员规定一定的盗窃绩效指标。
“34条帮规”
22岁的李小明(化名)是2012年2月蒙城警方在试图解救李云等6名特教学校失踪学生时意外抓获的,他曾因盗窃被山东警方上网追逃。当时被捕的聋哑犯罪嫌疑人还有11名。
李小明交代,其所在的聋哑人违法犯罪团伙,要求入伙首先要牢记“34条帮规”,记不住会有挨打等体罚。
警方介绍,“34条帮规”涉及如何规避公安机关侦查、如何面对审讯,不便完全公开。
警方称,李小明所在的盗窃犯罪团伙,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放假,这段期间集中在一起生活,在开年会时,还要总结过去一年的偷窃经历,实施奖惩。
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依次分别为:组织者、骨干成员、高手、新手。
在骨干成员中,有团伙中扮演主要角色的财务、打手。财务负责统计偷来的财物、核算绩效,打手负责惩罚违反帮规、没完成绩效的同伙。
该团伙规定一个高手带一个新手。汝亚标分析,高手一方面要监督“洗脑”还不彻底的新手,另一方面也要传授偷窃经验。
在李云所在的团伙中,一个由高手、新手组成的小组,每个月的盗窃任务是2.4万元。
李小明交代,帮规规定,在新手面前,高手不能互相吵架,高手要有高手的素质。
警方调查显示,该团伙最初从事公交扒窃,后改行从事宾馆盗窃,入室后只偷现金。
陈士渠介绍,在公安部已经或正在侦办的聋哑人盗窃团伙中,有的专门公车扒窃,有的专盗宾馆,有的入室盗窃,还有的盯着商场,呈现专业化倾向。
此外,被捕的聋哑人兼具受害与加害的双重角色,他们受人胁迫从事了扒窃等违法犯罪行为。陈士渠表示:公安机关将根据其犯罪事实进行甄别,重点打击幕后操纵者,对受胁迫的聋哑人依法从轻处理。
对话
陈士渠:
将会同残联等
综合治理聋哑人犯罪
对话人:陈士渠,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
新京报:公安部组织的这次打击拐骗操控聋哑人违法犯罪集中行动成果如何?
陈士渠:这次集中抓捕和解救行动一共有21省区市的公安机关参与,进展十分顺利。截至目前,仅安徽公安机关就抓获60名涉嫌犯罪的聋哑人,其中一部分为幕后操纵者,一部分为被拐骗胁迫从事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聋哑人。
公安机关正对他们进行甄别。对于幕后操纵者,将依法从严打击;对于被拐骗胁迫从事犯罪活动,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新京报:公安部为什么要组织这次行动?
陈士渠:这是近年来公安部首次指挥开展打击拐骗、操纵聋哑人的集中行动。近年来,一些聋哑人犯罪团伙利用聋哑人认知范围有限,群体比较抱团的特点,拐骗、强迫聋哑人实施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严重侵犯了被拐骗、胁迫的聋哑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对公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影响社会稳定。针对这种情况,遵照中央领导指示,公安部在全国部署组织了这次集中打击行动。
新京报:拐骗操控聋哑人犯罪有哪些特点?
陈士渠:这些拐骗操控聋哑人犯罪的团伙,通常以帮助介绍工作、外出游玩等名义实施拐骗。拐骗成功后,其团伙成员往往采取殴打、虐待等手段,强迫他们实施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完不成指标就要惩罚。
新京报:在打击行动中遇到哪些特殊困难?
陈士渠:打击拐骗操控聋哑人犯罪是有一定难度的。比如,需要(手语)翻译,聋哑人不能进行正常的(语音)沟通,调查取证、抓捕解救也存在困难。
新京报:公安部对待此类犯罪的基本态度是什么?
陈士渠:今后公安机关将对此类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的政策,进行不间断地打击,只要发现线索就要立案侦查,通过打击震慑犯罪,使犯罪分子不敢轻易以身试法。对一些重大犯罪线索,由公安部指挥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秘密调查,查清网络后组织集中抓捕和解救行动,彻底摧毁这些犯罪团伙,解救被拐骗的聋哑人。
新京报:有没有考虑多部门联动打击?
陈士渠:聋哑人容易被拐骗,和其受教育程度偏低、就业机会不多有关系。今后公安机关在组织打击的同时,也将会同残联等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减少这类犯罪的发生,保障聋哑人的合法权益。
新京报记者 吴伟 实习生 叶宇婷 安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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