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肇庆讯 记者李维宁、通讯员城步仁报道:3月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国家教育收费督导组检查和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办核实,肇庆实验中学存在违规招收择校生和乱收费的问题,该校校长被免职。
日前,肇庆市教育局向辖下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下发肇局际办2013年2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从这起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规范教育收费。
据通报文件中说,“肇庆实验中学2012年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违规招收择校生149人,共收取择校费1713500元,并收取其中120名分数较低的择校生捐资助学费共356000元。此外,该校还收取了7名插班生捐资助学费19000元。上述做法违反了广东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此,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办已责成相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免去肇庆实验中学校长职务;将违规收取的捐资助学款,全额退还给学生;对肇庆实验中学乱收费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该通报还要求肇庆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对发生问题的学校校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被免职的肇庆实验中学校长莫×明,系云浮市郁南县人,在该校担任校长已达10年之久,肇庆市实验中学原为肇庆市师范学校,该校于2000年改名为肇庆市实验中学,目前,该校由一名副校长代管全面工作。
李维宁、城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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