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拖了月余,肇事人、受伤乘客各执一词,伤者仍未得到赔偿
本报3月13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琴 赵德伟)太原市民康先生带孙女乘公交车外出,不想发生意外,一位张姓男子用手拍打车窗,玻璃破碎后伤到了爷孙俩。事发后,太原公交公司认为张先生应负责,张先生又质疑玻璃质量有问题,认为公交公司要负责。就这样,这件事情拖了月余,至今无处理结果。
康先生说,一个多月前,他带着5岁的孙女乘省城864路公交车前往亲戚家。车行至二营盘路段时,突然看到车外有人用手拍车窗。“孩子当时就坐在窗户边,没想到那扇玻璃突然碎了。”康先生说,碎玻璃碴掉入车内,飞溅到孙女头部,还有一些划伤了他的脸,两人当场流血。听到孩子的哭声,公交车司机立即停车,并报了警,康先生爷孙俩被送至山医大一院进行包扎。康先生说,警方介入调查调解后,至今已一个多月了,公交公司和张先生都认为是对方的责任,医疗费到现在都没有人赔偿。
负责处理此事的太原公交二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事发时车已启动,是张先生追着要上车,并拍碎玻璃导致乘客受伤。如果没找到肇事人,公司肯定会承担责任,但既然找到了肇事人,事情是由他直接引起,公交公司并无过错。所以,张先生除了赔偿公交车玻璃以外,还应承担乘客医疗费用。张先生则认为,公交车窗应该是钢化玻璃,他只是个普通人,哪来那么大的劲,怎么玻璃一拍就碎了?况且,玻璃碎的同时,也扎伤了他的手。现在,张先生已经赔了玻璃钱,但他认为,乘客在乘车时受伤,应找公交公司理赔。
如今事情仍未得到处理,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建议,若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文中主人公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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