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就“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陈婷婷 李志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15日举行记者会。中国环保部主要负责人就环境保护法的修订、重金属的防治污染等多个热点话题做出回应。
环保法修正草案正论证修改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显现出诸多不适应,已向全国人大提出了修改建议。目前,《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已于2012年8月由全国人大环资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现在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在进一步论证修改。
吴晓青称,环保部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做好相关修订工作,力争使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可以有效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重金属污染防治正在逐步推进
吴晓青表示,国家对治理重金属污染高度重视,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他透露,三年来,国家已经拿出了97亿元人民币支持重金属污染治理,环保部连续四年开展了以打击重金属违法企业为主的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全国31个省(区、市)政府近两年已关闭1000多家重金属污染严重的企业。
吴晓青称,重金属污染是长期积累形成的,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要付出艰苦努力。在一些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地区要强化规划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政绩挂钩。
城镇化建设应该赋予更多、更有效的生态价值
吴晓青表示,城镇化建设面临着挑战,在加快城镇化建设过程当中,应该更充分的体现科学发展、协调发展。
在赋予城镇化建设更多经济价值的同时,应该赋予更多、更有效的生态价值,这才能体现城镇化建设的科学发展和协调发展。
他称,环境保护部门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支持国家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会依法履职,切实做好城镇化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汲取以往城镇化过程中的一些教训,使今后城镇化发展更好、质量更高。
完善制度避免“带病”项目
吴晓青表示,从源头上避免“带病”项目上马,必须完善法律制度和提高环境标准,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他提出,只有通过法律、标准、政策等各方面措施,才能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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