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2年从黄岩岛到钓鱼岛持续一整年的海上紧张局势将国家海洋局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之后,3月10日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对国家海洋局的重组,再次将其置于政治舞台中央。
重组国家海洋局,这一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不仅标志着我国海洋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历史性转折,也使国家海洋局“掌门人”刘赐贵站在了聚光灯下。
现年58岁的刘赐贵,2011年2月1日由厦门市长任上进京出任国家海洋局长,成为国家海洋局8任局长中,不多见的地方官员出身的局长。
崛起于福建政坛的刘赐贵,由一名插队知青、公社团委干事一路擢升,历任福建光泽县委书记、共青团福建省委常务副书记、莆田市委副书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长、龙岩市委书记、厦门市长。在其于2000年3月至2002年5月任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时,其顶头上司、福建省长是习近平。
刘赐贵出任国家海洋局长之时,正值中国的海洋事业迎来历史性转折的关头:随着中国持续崛起,走向海洋、建设“海洋强国”成为关乎中国命运走向的国家战略命题。与之相应,国家海洋局也正在由最初的海洋公益服务机构向海洋综合管理部门转变。
保卫领海主权决不让步 “在保卫领海主权的问题上,国家海洋局决不让步,刘局长是一位果敢而富有智慧的领导。”一位多次接触刘赐贵的海洋研究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刘一向严肃,不苟言笑。
早在去年3月3日,国家海洋局就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70个岛屿的标准名称、汉语拼音及位置描述。“给岛屿命名,就是固化主权的行为。”刘赐贵说。
在去年9月日本上演所谓的“钓鱼岛国有化”闹剧后,国家海洋局针锋相对,下辖的中国海监船持续进入钓鱼岛附近海域,海监飞机也飞抵钓鱼岛领空,不间断地开展海空立体维权巡航执法。
与此同时,国家海洋局还及时公布了钓鱼岛地理坐标、命名部分地理实体,并与外交部、国新办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播发钓鱼岛海区海洋环境预报、举办钓鱼岛问题座谈会、发布钓鱼岛白皮书、宣传册及地名册、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图件等,初步实现了我国在钓鱼岛海域的常态化存在。
2012年4月,菲律宾海军非法登检我国在黄岩岛海域正常作业的渔船,中国海监编队及时赶赴阻止菲方企图抓扣中国渔民的行为,不仅保护了我国渔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持续在黄岩岛海域巡航执法,掌握了主动权。
“在黄岩岛和钓鱼岛的维权斗争方面,国家海洋局做的还是比较得体、成功的。”厦门大学李金明教授评价说,以前中国在这方面有点“以领土换和平”息事宁人的味道,现在开始强硬了。并且“黄岩岛事件后,海监的巡航执法活动走向规范化”。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可能与刘局长出身地方领导有关,他非常注重和地方合作,强调海洋局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国家海洋局系统一位人士说,这是刘出任国家海洋局长两年来给他的最强烈的感受。
两年时间,刘赐贵带着国家海洋局的官员几乎调研了所有的沿海省份,并与主管海洋的官员会谈。类似全国“两会”这样的时间节点,刘赐贵更是频频会见地方官员。仅2013年“两会”期间,刘赐贵就先后会见了钦州市委书记肖莺子、福建省常务副省长张志南、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
根据他的计划,国家海洋局将从海域总体功能区划的修编、对全国海洋经济运行进行监测和评估、科学规划合理有序围填海、海岛的管理开发利用、科技兴海、海洋防灾减灾等诸多方面服务地方经济。
不过,刘赐贵也强调,海洋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比如,现在很多地方热衷发展重化工业,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适合;比如,深水良港是临海地区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但并不是所有的深水都要去发展港口;再比如,滨海旅游现在兴起的新项目游艇业,各地在引入发展上也都需要综合考虑。”
在推动国家海洋局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刘赐贵也提出了“生态海洋”的目标,并始终强调坚持“五个用海”的总体要求。即:坚持规划用海,坚持集约用海,坚持生态用海,坚持科技用海,坚持依法用海。
甚至在他看来,现行法律规定的海洋环境一旦遭受污染最高限20万元的处罚,远远不足以弥补海洋生态环境真正的损失和修复海洋生态所需要的成本。
“刘局长从地方到中央,对地方的感触更为深刻,善于把中央的要求与地方现实相结合,统筹大局中央与地方统筹、部门之间统筹、陆海统筹的能力更强。”上述多次接触过刘赐贵的研究人士表示。
本报记者 刘玉海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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