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
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已出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日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已披露上述消息。
孙志刚现年58岁,河南荥阳人,1983年从上海财经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硕士毕业后到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工作,1985年转入仕途,任武汉市经委副主任、体改委副主任、计委副主任,1992年后先后在武汉市和宜昌市担任党政领导职务,2002年6月任湖北省委常委,从而成为副省级官员。
2006年10月,孙志刚转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09年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发后,他兼任安徽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主抓该省医改;2010年12月转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至今。
在孙志刚任内,安徽医改经验受到中央关注。据《求是》杂志主管主办的《红旗画刊》报道称,安徽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与欠发达省区的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出基层医改路径,在2010年1月举行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被国家医改办多位负责人称赞为“安徽经验”。
孙志刚调离安徽前,央视《新闻联播》以《安徽医改:财政兜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题,再次报道了安徽医改。孙志刚介绍称:“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和财政补助的经费多少挂钩;然后医院对每一个医务人员的岗位绩效、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和个人的收入挂钩。”
不过,安徽医改实施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后续进展等问题,也引起学界和媒体的关注,相关争议至今未息。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公布前后,国务院成立了16个部门参加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
作为医改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国务院医改办设在发改委之下,其具体职责之一,就是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
按照大部制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统筹规划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附:孙志刚简历:
孙志刚,男,汉族,1954年5月生,河南荥阳人,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入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博士。
1971.02——1973.04,河南省荥阳县知青;
1973.04——1973.09,在河南省荥阳县丁店水库工作;
1973.09——1976.09,在武汉钢铁学院(现武汉科技大学)炼钢专业学习;
1976.09——1980.09,在武汉钢铁学院任教;
1980.09——1983.09,在上海财经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工业经济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83.09——1985.03,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工作;
1985.03——1992.08,湖北省武汉市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体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2.08——1993.03,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1993.03——1996.08,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1993.07—1997.07 在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1995.09—1996.07 参加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8——1999.03,湖北省宜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999.03——1999.09,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宜昌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9.09——2002.04,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宜昌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2.04——2002.06,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宜昌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2.06——2002.08,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宜昌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2.08——2006.09,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6.09——2006.10,安徽省委常委;
2006.10——2010.12,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0.12——2013.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
2013.0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中共十六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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