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馆将油烟直接排入小区内
环保:不过环评,年检不应过关
工商:不用环评,也可办理执照
城管:只是监督,无权取缔饭馆
一个油烟扰民的小饭店,让附近居民3年多无法正常生活。自从去年《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居民本来看到了根治这一顽疾的希望,孰知随着工商部门降低小企业登记门槛,环评已经不再是工商登记前置条件。而环保部门过去对这些油烟饭店只能通过不予环评来限制,显然这一措施的杀伤力已经大为下降。油烟小饭店的监管又掉空当里了。
家住省城高新区康虹路盛世花城小区4号楼的居民,已经连续三年多不敢开窗通风了,这都因为楼下开了一个川菜馆,因为没有专业的排烟通道,所以常年向小区内排放油烟,让楼上居民不堪其扰。记者来到该小区,这个川菜馆名叫“小背篼”,就在该小区四号楼一单元的底楼,沿街而开。进入小区后记者发现,这家饭店的排烟通道架在外墙体,并延伸向小区内,管道内侧还有一个开口,从里面冒出一股股浓烟,而小区外侧的部分墙体已经被熏黑。而且一单元门口的垃圾桶边缘挂满菜汤之类的污物,据周围居民反映饭馆经常向垃圾桶内倒垃圾,一到夏天单元门口的垃圾桶内发出阵阵恶臭。
随后记者进入该单元电梯,电梯门刚打开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油烟味,“这个时候他们还不是高峰期,所以这个味道还算轻的,到了下午或者晚上,电梯根本没法进,味太大,大家都只好捂住口鼻。”居民刘先生说。随后记者来到居民家中,居民阳台正下方便是这个川菜馆,如果打开窗户,油烟直接灌进屋内。“一二层用做饭店,从三层往上一直到17层都是住户。油烟味太大,不少邻居都不敢开窗通风。而且川菜有时会熬一些辣椒油,只要是一开窗户,屋里晾的刚洗的衣服上都一股饭味。”
自从去年《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让小区居民看到了希望,天天盼望着饭馆能早点搬家,但是让他们失望的是,这件事却被一直搁浅。记者了解到,按照《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这些饭店,只要不通过环评,工商部门就不能给予年审登记。可是随着工商部门降低企业登记门槛,环评不再是登记年检前置条件,而环保部门对这些油烟小饭店除了以不予环评作为制裁措施外,也缺乏更有效的措施,油烟小饭店的监管又掉进体制空当里。
烟道改造方案 居民店主都不满 商报济南消息采访中,提起这家川菜馆,小区中不少居民对其深恶痛绝,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纷纷表示,“之前就和他们协商过,因为他们没有专业的排烟通道,我们找来物业、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讨论过。给出的方案是延长烟道,将原本伸向小区里的烟道延伸至小区外边,并在排烟端口安置引风机,同时也准备安装油烟净化器。”对于这一方案,双方显然都有各自的看法。住在4号楼的住户表示,“我找专业人员来看过,因为油烟管道延长时将紧贴着我屋子的外墙,即使请专业人员来做烟道,里边用铁皮包着,外边再用保温层隔起来,还是会有噪音。油烟的问题解决了,噪音问题又来了,这治标不治本。”随后记者来到这家川菜馆内,工作人员也承认自己没有专业排烟通道,但是对于物业给出的改造方案,他们也不同意,店内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方案达不到我们的要求,不适合我们。”
双方都不同意改造方案,川菜馆难道要一直在这里经营下去,4号楼的居民依旧忍受油烟骚扰?不少居民提出,“去年11月1日不是实施了《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吗,这都限制不住它吗?”市民都希望《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可以“劝走”这个饭馆。
冒烟饭店 到底由谁来管 昨日记者查询《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时发现,第三十八条中明确提出,四类场所不能开设油烟扰民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 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与居民住宅楼等环境敏感目标水平间距小于九米的场所。本条例实施前,在前款规定的场所内建成的餐饮服务项目,其经营许可到期后,环境保护、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消防等管理部门不再核发相关证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对于上述的条件,“小背篼”没有几条是符合的,而且记者从该饭馆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上看到,有限期都到今年8月13日,期限到了到底应该由谁来将它踢出居民楼呢?
昨天记者分别咨询了高新区环保局、工商局以及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其中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一直没有给这个餐馆做环评,按照去年实施的条例,这个餐馆是违规的,年审不应该过关并且要撤出居民区。但是要各个部门联合起来,单靠一个部门比较困难。”而工商局工作人员则表示“从去年年检开始,对于这样的餐馆,环评已经取消了,不是前置条件了,只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卫生许可证,把这两个前置条件办下来,并且有合法的经营地点就可以办理。来登记的材料都齐全了,他们有办证的主体资格,我们不能责令停止。”随后记者又联系到高新区城管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我们只是起到督促作用,你说的事情我们会去现场,并且督促整改排烟通道,我们没有权力取缔饭馆。”本版文/图记者王晓迪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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