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徐超 通讯员 李金民 一名女住户被保安员多次偷走内衣裤,经过揭发后,保安员被警方以涉嫌盗窃罪移送检察院。在女住户谅解和保安员悔罪的情况下,龙岗区检察院不予批捕。
据龙岗区检察院披露,今年2月22日,在布吉某大厦工作的王某(女)发现其晾晒在单位宿舍公共晾衣处的一套内衣再次不翼而飞,又羞又怒的她又一次找上了单位物业管理处队长,要求管理处加强防范,抓住这个可恨的小偷。
据王某介绍,她从2012年10月开始发现自己晾晒在公共阳台的贴身衣物总是失踪,至今有13件内衣或裤袜不告而别,已经多次向管理处反映,总是没有结果。在王某的坚持下,该大厦物管安保人员再次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最终在保安赖某宿舍床上的背包内发现了被盗的衣物,其中有裙子,女性内衣,内裤等。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赖某承认了其盗窃女同事内衣裤的事实,称自己有收集女性贴身衣物的癖好,并表示愿意对王某进行赔偿及道歉。
检察机关审讯后认为,赖某多次盗窃,证据确凿,已涉嫌盗窃罪。鉴于赖某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不大,被害人王某也表示愿意对其予以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且盗窃物价值不大。而且赖某收集女性内衣物的癖好,可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而这种心理问题需要通过治疗才能矫正。因此,龙岗区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赖某无逮捕必要,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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